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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信證券原投行四部總經理李紹武以其妻子名義,通過參股其運作的5家保薦上市企業而事先『潛伏』,在企業獲准上市後拋出股票大獲其利,涉案金額達3200萬元。此事經內部人士舉報後,國信證券已將李紹武開除,並在公司內部發出通報。同時,國信證券通過某證券專業媒體披露了這一通報,只承認李紹武配偶持有國信一保薦公司項目4萬股股權,輕描淡寫地撇清了公司的責任。此事經媒體深入調查後,證券業一幅令人震驚的PE腐敗圖譜漸次展開。
這裡先要說一說什麼是PE,即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由此可見,PE本來是一種正常的資本運作手段。當然,一旦投資失誤,比如投資的企業經營業績下降、並購失敗等,投資者就會承受巨大的風險。但是,李紹武所進行的PE,卻是一種無風險投資,因為他通過對對象企業的保薦業務,已經對企業的上市進程了如指掌,他會適時地向保薦企業提出參股要求,當他擁有了對象企業的股權以後,其保薦業務也開始圍繞著自我利益而展開。
透過對李紹武這個個案的觀察,我們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到,為什麼在最近一年中國股市的新股發行重啟以後,新股發行會脫離交易市場的實際承受能力,出現高得離譜的發行價格。從表面上看,這是新股發行實行了有缺陷的『市場化』的結果,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在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上,發行公司的部分保薦人實現了一手操控,而他們之所以要這樣做,完全是在無約束的自我利益支配下作出的一種選擇。新股發行價格定得高,就意味著他們『潛伏』在這個公司中的PE股權將有更大收益,即使上市以後股價跌破發行價,也會由於他們參股時的投資成本極低而保證其巨大收益。
新股發行重啟一年來,中小板和創業板兩個市場新股發行頻密,它們大多是民營性質的,PE大門隨時可以開啟,這其實為證券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員在從事保薦業務時『以權謀私』打開了方便之門。廣大中小投資者以高價認購中小板、創業板的新股,不過是在為這種埋藏在暗處的PE作墊背。
而問題的嚴重性在於,像李紹武這樣的行為在我國目前的證券行業裡並非個案。一家企業有了上市意願,保薦人為其設計方案時,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在上市前進行一次擴股,好讓自己能夠參與進去。這種違法亂紀的行為,在證券行業內部,已經成為一種公開的秘密,甚至被認作是正常的事情。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不少證券業內從事保薦業務的人士公開表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大家一起發財多好。』但是,這裡的『大家一起發財』顯然是不包括與權力不沾邊的廣大中小投資者。
PE腐敗已經成為嚴重損害資本市場公平公正的一顆擴散性的毒瘤,面對叢生的PE腐敗,我們需要問的是,市場監管部門是什麼態度?據說,監管部門對媒體所揭露的PE腐敗感到很震驚,並且表示要查處,那麼,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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