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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浦發銀行舉行2010年第一屆股東大會,會議順利通過了向中移動定向增發的議案。會上,投資者對於浦發銀行與中國移動的合作表達了強烈的關心。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何時能完成融資;二是合作前景到底怎樣;三是有無合作的必要。而浦發銀行的高管也對上述問題一一作了解答。
審批估計需要幾個月
大會一開始,浦發銀行董事長吉曉輝首先介紹了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中國移動的原因。吉曉輝稱,『其一,有利於上海兩個中心建設;其二,有利於金融業增強輻射和做大做強,做好移動金融概念;其三,有利於浦發銀行轉型發展,零售業務會有突破性發展;其四,從根本上解決浦發銀行資本充足率問題。』
在與投資者的交流階段,首先有投資者提出,浦發銀行何時纔能夠融到390億左右的資金。吉曉輝說:『由於在銀行方面,需要銀監會的批准,然後報證監會,這樣的審批有一定的流程,估計要幾個月。從中國移動方面看,需要國資委的批准,最後定向增發方案進入證監會的程序後,時間上基本就可以控制了。』
談具體方案為時尚早
有投資者表示,移動支付、移動電子商務等業務在未來是很大的蛋糕,但是作為投資者並沒有看到浦發銀行管理層描繪美好的藍圖,那麼,浦發銀行和中國移動合作到底怎麼合作,怎麼引進?有沒有准備?同時,相關資料顯示,移動支付在韓國和日本開始了很長時間,但是在這方面的盈利並不是很大,浦發銀行如何吸取他們的經驗把這塊業務做好。
浦發銀行高層表示,『關於業務合作,移動支付是浦發銀行發展的一個部分,做好的話,能夠作為浦發銀行帶來一個新的增長點。對於具體的方案,需要逐步討論和論證,爭取在交易完成後3個月,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因為這個協議需要有一個比較長的論證過程,現在就拿出具體的方案不太現實。雙方的想法需要逐步融合,今天關於具體怎麼合作還無法回答。』
還有投資者表示對於中國移動與浦發銀行就金融移動業務合作表示不理解,認為中國移動已經有移動支付功能,為什麼還需要和浦發銀行合作?浦發銀行行長付建華認為,『移動支付分兩種,小額支付已經實現,公用事業費等不需要到現場支付,通過手機遠程就可支付。另外一種是即時支付,比如乘坐地鐵,買世博門票,在超市小額支付,這種都可以實現,的確不需要和銀行合作。但是要進行大額支付(1萬元以上的支付),比如,進行轉賬支付,個人金融信息查詢,小額消費信貸,這些都需要有經營許可,而電信運營商不具有這種准入資格,所以這些支付需要通過和銀行合作纔可以逐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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