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證監會1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表示創業板將重點扶持新能源等九大領域企業上市,同時明確保薦機構應審慎推薦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八大領域企業。
《指引》要求各保薦機構向創業板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特別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先進制造、高技術服務等領域企業以及其它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
《指引》同時明確保薦機構應審慎推薦的八大領域:紡織服裝,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等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土木工程建築類,交通運輸,酒類、食品、飲料,金融,一般性服務業及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
《指引》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暫行辦法》的又一個配套性文件。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業板推出半年後發布該《指引》,目的在於進一步落實創業板市場的功能定位,更好地支持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目標的實施,推動我國產業機構調整和優化昇級,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創業板自2009年10月推出以來,企業申報積極,投資者參與踴躍,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截至2010年3月12日,已有66家企業在創業板公開發行,籌資近400億元,從行業分布看,這些企業大都屬於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文化教育傳媒、先進制造業等行業或領域。
證監會負責人說,保薦機構推薦企業上市,對於符合創業板定位屬於重點推薦產業和領域的企業,應重點核查發行人是否具備發行上市的法定條件和規范要求;對於應審慎推薦的八大領域企業,保薦機構應當履行嚴格的核查論證程序,尤其重點論述企業在技術和業務模式方面是否具有突出的自主創新能力,是否符合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昇級的要求。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