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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凶猛的央企『搶地』狂潮,會否因一句『有序退出』就戛然而止,進而平息房地產市場的躁動?
昨日(3月18日),國資委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不過,國資委並沒有透露具體的退出安排和時間表。
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有關情況說明》顯示,目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僅16家。
不過,多位權威人士和專家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限制央企不是房地產市場的治本之策,且國資委的限制政策很可能會『有心無力』。國資委出招『有心無力』?
國資委新聞發言人杜淵泉昨日沒有針對本周北京土地拍賣中央企集中競標發表評論,他在發言時指出:『處於調整階段的中央企業集團下屬控股或參股的房地產公司,要加快調整步伐,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有序退出。』
據國資委統計,目前仍有78家不以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開展了地產業務。但國資委方面此次並沒有給出這78家企業退出的具體安排和時間表。因此,此次會議也被認為國資委僅在給外界一個說法。
『這個消息只是國資委對其下屬企業的一種規范。』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鳳瑞告訴記者,『我對此不抱希望』。他認為,此舉或是因考慮到這部分央企是否在『主業』和『副業』之間有所衝突;另外,也可能更多是出於響應中央政府號召的考慮,而不只是為了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記者從國資委內部獲悉,在限制央企投資行為方面,國資委可能『有心無力』。
按照《公司法》規定,國資委只是履行出資人的職責管理中央企業,且主要負責央企的人事變動和業績考核,以及重大事項決定,不能就具體行業發展制定政策。國資委出臺禁止投資房地產業的文件,並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很多央企下屬上市子公司拿地,由於該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同時牽涉到多家股東,並不是國資委一個文件就能退出房地產市場的。』國資委內部一位相關人士表示,事實上,國資委一直在出臺相關文件,不鼓勵央企參與炒地。在具體監管方面,如果央企投資房地產非主業,獲得收益在業績考核將減半計算。
『由於國資委只是國資監管機關,不是權力機關,因而整頓房地產應該從更高層面制定政策。』一位分析人士亦指出。
3月17日,一位接近國資委的權威人士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資委如何重組央企的房地產業,還只能繼續等待。』不過,他承認,『民眾對於央企拿地的抱怨正在引起國資委重視』。分析:限制央企非治本之策
盡管國資委對78家央企發出了『有序退出』的要求,但多位權威人士和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並不認為此舉能緩解甚至根治土地市場過熱和房價過快上漲現象。
《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有關情況》顯示,2009年,央企房屋銷售面積約佔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3%。『這些匯總數據表明,央企參與房地產業務的比例仍然很小,不足以對整個地產市場構成影響。』前述接近國資委的人士表示。
該人士認為,『關於房價上漲的深層問題非常復雜,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場並不是治本之策。』他指出,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場從某種程度上會抑制『地王』誕生過於頻繁,但並不意味著民企房地產商就不可能制造新的『地王』,更不意味著房價就此不會過快上漲。
該人士還表示,目前央企參與土地競標,基本上遵守了三條原則。『其一,遵守了嚴格的土地出讓制度;其二,以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其下屬上市公司必須儲備土地,比如遠洋地產等;其三,總體而言,央企的土地儲備佔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比例仍然很小。』
一些業內專家也持相似觀點,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認為,由於房地產市場過於龐大,央企只佔很小比例,即使央企退出商品房,『短期內對市場並無實質影響』。東海證券的房地產行業分析師桂長元也表示,雖然央企在推高房價的過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非地產主業的央企撤出房地產行業,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不大,對房價更是影響甚微。
牛鳳瑞進一步指出,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其實增加了這個市場的有效供給。但現在存在一個悖論:一方面,房價快速上漲;另一方面,很多政策又限制外部要素進入增加供給。
牛鳳瑞說,如果只針對某一些企業制定限制政策,這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方向是背道而馳的。對待央企和民企應該一視同仁,包括兩者有同等的競價權利,拿到地後受到同等的約束。
初步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所有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銷售收入為2209億元,約佔全國商品房銷售收入的5%;房屋銷售面積為2807萬平方米,約佔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3%。
2009年,上述16家中央企業房地產板塊的資產總額為5616億元,佔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板塊資產總額的85%;銷售收入為1899億元,佔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銷售收入的86%;淨利潤為188億元,佔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淨利潤的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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