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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家投資公司告訴你,他們能夠幫你『理財』,投資黃金現貨,你只需要開個賬戶匯入資金,就可以坐在家裡賺大錢了,你是否會心動?
鄭州市的唐先生就這樣心動了,半年間,他向這家投資公司匯入了17萬現金,但如今,『炒金』生涯為他留下的,只有兩張被撕碎的匯款證明和空空如也的錢包,17萬元積蓄半年間血本無歸。
這究竟是偶然的投資失利,還是精心設計好的騙局?
案例
17萬投資半年內『打水漂』
先後向『地下炒金』投資公司匯入了17萬元,原本指望『炒黃金』挖來第一桶金,唐先生做夢也沒想到,熱心的『經紀人』給自己設計的『理財規劃』怎麼看都像一場騙局。
『現在我的賬戶上只剩下3000元了,半年時間,血本無歸。』 3月15日,在鄭州做建材生意的唐先生向記者展示自己的炒金投資結果:兩張被自己一怒之下撕碎的匯款證明和一張『河南廣興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顧問的名片。
『這是去年9月份我向這家公司匯款的小條,一張是10萬元,一張是5萬元,還有2萬元沒有留底。』唐先生說,去年8月,自己接到了一個『炒金理財』的建議電話。他本來就對『黃金投資』很感興趣,經不住業務人員的勸說,他開始了自己的『炒金』生涯。大意的是,他不僅沒有與公司簽訂委托投資合同,就連交易賬戶登錄名和密碼都是由投資顧問幫忙注冊的,建立賬戶之後,唐先生成了一個交易『傀儡』。
但沒過多久就虧不少錢,唐先生開始不放心了,不想讓公司幫忙交易,就自己看盤。但每天晚上國際黃金交易市場開盤後,這個公司都會給他打電話或短信指揮買進或者賣出,不管賠錢掙錢,一晚上要交易4次到5次。而每次產生交易,投資公司都要收取交易手續費400元。
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唐先生跟著自己的投資顧問頻繁買進、賣出,期盼著能夠盡快獲益。
然而在去年下半年的『炒金』過程中,國際金價跌宕起伏,令眾多機構也難免霧裡看花,原本指望炒金發財的唐先生一次次踏空,一虧再虧,最後,17萬元投資最終只剩下3000元。
暗訪
投資公司上演人間『蒸發』
17萬元轉眼所剩無幾,唐先生有點著急了。
『我最後一次去公司是春節前,當時他們並沒有給我答復,只是說虧了是自己操作不當。』唐先生說。
公司這樣狡辯,他也沒話說了,當時自己過於信任投資公司,連一個憑證都沒有留下,現在要想找回資金,『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唐先生注意到了一個細節,在這家投資公司的辦公現場,有近20個客戶經理不斷地打電話聯系投資者,也有不少投資者在電話裡向客戶經理質疑,為什麼自己老是賠錢。
『地下炒金』公司是如何吸引投資人開戶投資的?面對虧損巨額資金的投資人,他們又當如何自圓其說?3月16日,記者按照唐先生的指引,前往位於經三路的『河南廣興投資有限公司』。
但按照地址找到該公司的辦公地點時,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雖然大門緊鎖,但牆壁上的『河南廣興投資』字體還清晰可見,玻璃門上還貼著春節的對聯。『是上周搬走的,具體情況不是太清楚。』隔壁公司的工作人員說。
3月15日,記者登錄該公司網站,撥打公司網頁上提供的固定電話和全國免費諮詢熱線,均無人接聽。更為蹊蹺的是,當16日下午記者再次點擊該公司網站時,原先的網站卻無法登錄了。
員工
公司解散了員工多數已離開
通過多方尋找,記者與在『河南廣興投資有限公司』工作過的6名業務人員一一取得了聯系。
聽記者問起公司的情況,每個業務員都是同樣的口徑告訴記者,他們在去年12月或是今年1月份已經離開了這家公司。『公司與香港萬隆為期一年的代理協議已經到期,公司沒有與他們再續簽就直接解散了,我春節後又開始找新工作了。』一位姓原的業務員說。
業務員說,至於曾經通過河南廣興投資有限公司開戶炒金的客戶,他們仍然可以通過網上的客戶端繼續交易,如果想要把賬戶中的錢取出來,客戶可以通過給香港萬隆發傳真,雖然鄭州的公司倒閉了,但香港萬隆還是會解決的,『這個手續要客戶自己進行辦理。』
『在公司解散之前,我們都向自己的客戶通報了相關情況,很多客戶都已經辦完了出金手續。』一位姓王的員工說。
但唐先生告訴記者,當初他選擇的是『全權委托』,自己連用戶名和密碼都不知道,他的資金又如何提取呢?『即使能夠提取,17萬元已經虧得差不多了,剩下那3000元對我已經沒有意義了。』唐先生說。
律師
『地下炒金』維權成本非常高
面對巨大的虧損,唐先生開始懷疑這是一個騙局。
像唐先生這樣的投資人,炒金失誤之後能否有挽回的辦法?河南商都律師事務所鄭承斌律師表示:如此『地下炒金』,維權成本非常高。如果起訴的話,公司負責人已經逃跑,起訴香港萬隆的話就更加麻煩了。
鄭律師說,這類投資代理公司在國內往往沒有合法的經營手續,投資者在投資前沒有注意到風險或者抱著『賭一把』的心態參與,苦果要由自己承擔。他建議,如果損失很大,可以到當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嘗試追查投資公司的負責人並追究責任。
『不少人無法抵御一夜暴富、以小博大的貪欲,纔掉下陷阱。』省內一位投資專家表示,黃金投資切忌『貪欲』,如果以正確的心態對待黃金投資,那麼地下炒金將難有生存空間。
建議
個人炒金要通過合法渠道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國內的自然人、法人要到境外投資只能通過QDII,一些公司到境外投資也需要相關部門的審批,除此之外,投資境外的金融產品,均涉嫌違規,難以受到保護。
很多公司都沒有與投資者簽訂相關的紙質文本合同,或是簽訂之後全部合同都扣留在公司,一份都不給投資者,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投資者去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或是銀監會舉報的時候,往往手中沒有任何證據,如果那家公司人去樓空,就更找不到任何線索。
理財專家建議,如果想分享黃金價格上漲帶來的紅利,國內投資者可以通過商業銀行進行實物黃金的投資,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炒『紙黃金』,這兩種炒黃金的方式都是全額交易,風險是比較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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