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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福州連江縣一女子路過縣城一家美容店時被拉進店內做美容,十多分鍾美容服務被要價13800元人民幣;從此到9月1日,她受美容店瞞、哄、擴大宣傳等方式誘導,竟先後消費總計28萬元。
『28萬天價美容費』,是今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到來之際福建省消委會公布的2009年福建十大消費事件之一。據福建省消委會12日此間透露,一同上黑榜的還有『超市購物被誣陷盜竊』、『開發商「空手道」』、『車行出售肇事車』、『保健品促銷誤導消費』、『虛假宣傳陷阱』、『兒童損壞賓館物品賠償糾紛』、『農藥含量錯標農戶受損紛爭』、『VIP卡設連環套、誠意金變借款』、『保險變更投保十年難索賠』等事件。
2009年福建十大消費事件涉及汽車、醫藥、保險等領域,種種消費陷阱讓人防不勝防。福建省消委會人士稱,這十大消費事件都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28萬天價美容費』事件經調解,美容店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並退還23萬元,得到較為圓滿解決,實屬難得。
而『超市購物被誣陷盜竊』事件中,無辜的當事人卻被超市方面強制控制『審訊』4小時。盡管後經調解獲超市賠禮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對於『開發商「空手道」』事件,房地產開發商在商品房尚未動工的情況下就預售房,收取6-8萬元購房保留金,而在未如期動工、未如期開盤的情況下又拒不履行退款承諾。福建消委會指出,雖然消費者最終如數要回了購房保留金,但開發商為此付出的成本是『零』,其通過房價上漲和銀行利息卻得到一大筆可觀的收入,『違規卻不受懲罰,這樣違規者必然日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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