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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出資人,國資委終於對部分央企如何挽回金融衍生品交易巨虧做出正式表態。
國資委昨日發出《關於企業致函交易對手有關情況的說明》,表示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國資委正在對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情況進行調查,同時支持企業通過談判協商、倉位管理等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訴訟等權利。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去年中國爆出一系列央企投資金融衍生品巨虧事件,包括國航和東航航油套保賬面虧損、中遠遠期運費協議浮虧、中鐵和中國鐵建出現大額匯兌損失等。
今年3月,國資委宣布將全面清查央企衍生品交易,規定央企參與衍生品交易需向國資委備案,且必須嚴守套期保值原則,謹慎選擇交易對手,不得選擇高風險、結構復雜的產品,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機,並強調將對違規行為問責。當時國資委披露有31家央企參與了投資金融衍生品,但一直未說明巨虧將如何『了斷』。
而8月下旬,有媒體曝出6家大型外資銀行和投行收到國資委法律函,稱部分央企將對此前與投行簽訂的大宗商品掛鉤產品保留不付款的權利,隨後部分從事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業務的央企向交易對手致函,表示正在進行相關業務內部調查,保留追索權利。
而昨日國資委在說明中表示,上述舉動屬於企業在商業活動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行為,國資委予以高度支持,有關交易對手應予以協助。
這似乎也能從側面證實央企將對衍生品交易『法律維權』甚至『不付款』的傳言。但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金融衍生品一般在初期簽訂時已交付了保證金,如果說對一些與大宗商品掛鉤的金融衍生品保留不付款的權利,只能是受委托的外資銀行和投行進行了合同之外的違規操作、涉嫌交易欺詐,比如已超過保證金規定的虧損額度卻未立即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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