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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別不相信,我曾經認真嚴肅地研究過下班兼職擺地攤的可能性:
首先,我缺錢,擺地攤不失為一條勤勞致富的小路。眼下上海房價猶如芝麻開花節節高,我這個一窮二白的外來戶要想有個立錐之地,光指望那點工資可不行,總得找個副業。但我一沒技術,二沒資金,炒股又沒膽子,想來想去,擺地攤雖然本小利薄,但比較腳踏實地。
其次,我佔盡地利。單位樓下就是地鐵口,拐個彎就是居民區,街道兩旁遍布小店,間雜飯館,既有不盡人流,又有夜市傳統。每天從單位下班,直接就在單位樓下『上班』,一點路費都不用多花——更重要的是,大馬路上佔道經營不用交租金哪。
再次,我還有人和。周圍什麼時候沒城管,什麼時候有城管,什麼時候逛街的人多,哪個區域消費力最高……我都一清二楚。萬一為了搶攤位打起來了,還有單位門衛叔叔做後援團呢。
第四,實話實說,我不想繳稅,更不想交那些搞不清名目的『費』。你看,我本來就是本小利薄的辛苦營生,賺點錢容易嗎?雖然說為國家稅收作貢獻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但國家也要體諒一下大多數公民目前的經濟條件,我們纔剛剛一只腳邁向致富路呢。古人雲,衣食足而知榮辱,等我們賺到了錢,自然就有能力為國家作更大的貢獻。
第五,我在交通必經之處擺攤賣貨,那真是設身處地為忙碌的白領著想。現代都市人工作繁忙,忙起來連逛街都得先排日程表,萬一哪天家裡缺個釘子,頭上缺根發卡,為了這些小物件跑商場跑超市得浪費多少交通成本?如果下班路上就能順手在地攤上解決,多方便哪。再者說,現在國家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我們地攤力量雖小,但不積跬步無以成千裡,眾人拾柴火焰高,大家擺攤力量大。
最後,地攤雖小,但也是份工作。現在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工作既難保又難求,萬一哪天我大伯伯家的小表妹的阿姨的舅舅失業了,好歹還有個去處不是?所以說,地攤事業雖小,解決就業事大,雖然我們地攤一族沒能在稅收上為國家添磚加瓦,但也算是在解決就業難題上不讓國家多操一份心了。
不過,盡管籌劃日久,我的地攤創業計劃至今還在想象之中,原因有很多,有一條足以打消我的實踐念頭:我跑不贏城管呀,萬一被城管抓了,單位門衛叔叔也救不了我!
現在,盡管《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已經出臺,我還是沒法讓想象中的地攤變成現實,原因如下:
第一,《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不包括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
我擺地攤還不一定能賺錢,先得把登記費交上,萬一我生意賠本,或者哪天改行不擺地攤了,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第二,登記為個體戶不光要繳納登記費用,還有證照工本費,以後還要定期納稅——還是老話,咱本小利薄呀!
第三,《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應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這一條最讓我郁悶,話說地攤地攤,有人纔有攤。估計為了道路暢通,像單位樓下這等風水寶地肯定不是『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萬一指定一個人跡罕至的新開發市場,那我的地利人和可就喪失殆盡了。
第四,如果全國各地小攤販們一夜之間轉為有照經營個體戶,大家在固定地點其樂融融,那許多城管大哥豈不是要下崗失業?他們為了謀生,很可能也加入到小攤販大軍中來,咱的競爭對手不是又多了不少?
不過,擺地攤究竟能解決多少待業人口的就業問題,還真是難說。我這個已經有正職的人,還是老老實實做本職工作,把就業的機會讓給他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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