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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廣州日報》報道12日,在上海閔行區政府協調下,『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針對未倒塌房屋業主,推出繼續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引入退房機制三種預售合同後續履行方案。業主們對所公布方案普遍表示不同意,稱開發商毫無誠意。
『蓮花河畔景苑』購房合同約定交付日為2010年5月31日。開發商針對未倒塌樓房業主推出的合同後續履行方案分三種。第一種方案是購房者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適當讓利。讓利額以購房合同總價的5%折讓。此外,開發商還負責引進有實力的公司,對購房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其擔保范圍為:對購房者在特定期間(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驗收之日)向銀行或公積金中心償還的貸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准的,而開發商對該期間的貸款本息損失無力賠償時,則由該擔保公司連帶償還。
開發商稱,選擇這一方案的業主,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無法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准,則按照開發商已公布的『7號倒覆樓退賠方案』執行。
第二種方案是業主堅持解除合同,開發商退本返息。如購房者堅持解除合同,鑒於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尚不足,公司同意退還本金,以及購房者已付房款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種方案是業主堅持退房。開發商稱,將引進有實力的公司,由該公司以6月27日當日的市價收購所退房屋。開發商稱,以上方案的具體細則將在7月31日公布,購房者可在8月1日至8月15日之間自行選擇。
此外,開發商還稱公司將委托相關檢測機構做好10幢在建樓房的檢測工作,並適時公布檢測結果。如購房者對開發商委托檢測機構存在異議,也可由購房者協商確定一家檢測機構,由開發商委托其進行在建房屋檢測工作。
業主們對於開發商的方案『感到極其失望』,稱『這只是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的方案,我們的意見他們根本沒有采納。』許多業主要求推倒重建。他們在會場門外貼的方案上簽名反對,要求與開發商對話。
閔行區政府新聞辦委托的律師表示,相對來說尋求第三方收購的方案對業主們來說稍微有利一點。開發商已經在跟幾家公司談收購事宜,政府部門以協調者和監督者的角色,也參與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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