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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樓盤倒塌事件爆出了兩大奇聞,首先是一棟13層高的現代化大廈如此『弱不禁風』,竟不能承受『一堆土』的重量;其二是樓房倒塌後購房者還要繼續償還銀行貸款,以至於眾多網友發出了『房奴連房子都沒了,還要繼續為奴』的無奈吶喊。由此可見,上海樓盤倒塌原因雖已塵埃落定,但留給中國消法界和地產界亟待解決的問題卻剛剛開始……
面對欲哭無淚,投訴無門的眾多購房者,上海的樓盤倒塌事件揭示出了兩大深層次問題:
第一:消費者享有『後悔權』的必要性。
近期,購房者是否可享有『後悔權』,成為業內爭論的一大焦點,從各方觀點比較,反對者基本佔據了主流,核心觀點是擔心『後悔權』會造成市場秩序混亂和催生大量的購房投機潮,但通過此次倒樓事件,消費者享有『後悔權』則變得更為現實和必要,這為應對樓市突發事故及在事故中的合理索賠提供了法律武器和訴訟依據,也將有效避免事故責任方可能出現的『扯皮』現象,使房子倒了還要還貸的『奇聞』不再重演,樓市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法律威懾力將會進一步強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會得到根本保障。因此,在《消費者權益法》重新修訂中,增加大宗商品消費的『後悔權』條款,並盡快付諸實施更顯得非常迫切。但需要重申的是,『後悔權』絕不是購房者的『投機權』,消費者合理使用『後悔權』,方能起到更大的法律功效,營造出更加和諧、有序的樓市環境。
第二:如何強化地產企業的責任意識。
從上海樓房倒塌事故分析,倒塌原因即存在著一定偶然性又存在著一定必然性。從偶然性上分析,13層樓的轟然倒塌為建國以來首次,可謂60年一遇,在世界上也非常少見,概率極低;而從必然性上分析,在中國的經濟之都——大上海,一支建設現代化樓宇的施工隊伍,竟然不懂建築施工的基本常識,13層樓的轟然倒塌竟然是『老鼠盜洞』式的低級錯誤所致,這顯然和建設國際大都市樓宇的專業精深形象形成了巨大反差,究其原因,想必和地產企業的責任意識淡薄有著一定關系。因此,推行『後悔權』,不僅是要維護購房者的利益,而對房地產企業本身的影響將會更積極、更深遠:一是會規范開發商的市場行為,推動整個行業的誠信建設和責任體系建設,使開發商在產品質量和誠信營銷中精耕細作、堅守正道,不誆、不騙、不躲、不炫,樓市整體質素有望進一步完善和提昇。二是會增加開發商的危機意識。房子賣出了,並非是萬事大捷,而僅僅是萬裡長征的第一步,因此,開發商不僅要關心房子的售前、售中問題,更要關心房子的售後問題,時刻保持危機意識,真正建立起更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以防止消費者動用『後悔權』,從某種角度上講,購房者擁有的後悔權直接決定了開發商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開發企業自然不敢怠慢,這無疑是推動地產企業科學發展的一大動力。由此可見,後悔權能否落到實處,和開發企業的自身誠信建設、責任體系建設息息相關,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地產企業的嚴格自律精神相結合,堅持法律制衡(後悔權)和開發企業責任意識兩手抓,消費者纔能真正享受到『後悔權』的益處,也纔能達到樓市綜合治理的根本目標。
應該承認,今天的地產界已成為『誠信的沙漠』,行業整體的『急功近利』將責任意識擠到了主流價值觀的邊緣,特別是在樓市嚴冬的2008年,個別企業『無理由退房』的曲高和寡;部分企業『不降價聯盟』的頤指氣使;在公布房屋成本上的戰戰兢兢;出現質量事故的『瞻前顧後;樓市好時的專橫跋扈;樓市糟時的斷尾求生等等不良現象,使整個樓市陷入到了無序、無德的泥淖中而不能自拔,因此,在房地產企業中樹立最基本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最基本的質量保障體系,大力弘揚『高尚地產』建設,樹立誠信企業典型,使『誠信營銷』成為樓市發展的主旋律,百姓買房纔能真正地安心、放心,購房『後悔權』纔能真正起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功效。
總之,房子倒下了,法律要站起來,企業倒下了,責任要站起來。只有後悔權+企業責任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樓市的和諧有序環境纔能夠建立起來,健康、長效的樓市發展機制纔能夠形成,樓市的偉大變革時代也纔能夠真正到來。(文:蘇步超吳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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