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天津港保稅區財政局2007年12月19日『關於給予空港物流加工區員工公寓優惠政策的通知』,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09年6月24日收到2009年度空港物流加工區員工公寓補貼796.5萬元。根據《企業會計准則》,上述補貼列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