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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一次性給付的慣例有望率先在公共租賃房領域打破。
昨日記者從北京住房保障部門了解到,針對公共租賃房的特殊性質,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應辦法,即開發企業無需一次性交齊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讓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佔用土地的租金,從而有效緩解投資壓力。
公共租賃房的前身便是政策性租賃房,面對的人群既包括已通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即『夾心層』,也包括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而在此之前,北京的保障性住房只對具有北京戶籍的人口配租、配售。
按照規劃,今年北京將至少完成5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房的建設收購計劃,實施方式主要是從以往政策性住房現房中轉化收購15萬平方米,從今年限價房、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建22萬平方米,安排開發園區新建14萬平方米。
據住房保障部門介紹,為了鼓勵企業、社會單位積極參與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和持有經營,北京市將出臺的公共租賃房相關政策中便包括『開發企業無需一次性交齊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讓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佔用土地租金的土地年租制』一項。而此前在住宅土地出讓金的繳納上,一般都是由開發企業一次性給付,業內人士認為,年租制利於攤薄住房成本,有利於吸引社會資本建設保障性住房。
至於土地年租制是否會擴展到商品房市場,國土部門昨日表示,土地年租制可以把一時、一次性的土地出讓巨額收入分散到70年期限內,保證了政府財政的長期穩定收入,更可促進居民住房等家庭消費更加合理。但這一制度目前在國內尚處於試行階段,短期內很難在商品住宅領域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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