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證券代碼:002134證券簡稱:天津普林公告編號:2009?017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暨向關聯方申請貸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董事會於2009年06月06日以書面文件送達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了《關於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通知》。同時送達公司全體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本公司於2009年06月16日以現場會議與通訊表決結合方式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單長壽、朱振華、關建華、金國光、林金堵、宋哲新、李莉一致形成了如下決議:
1、關於向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申請400萬元人民幣貸款的議案,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聯董事朱振華、金國光回避表決。
一、關聯交易概述
1.公司將於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後與天津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簽訂貸款協議,貸款總額400萬元人民幣,貸款期限一年,貸款利率按照公司提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相關期限基准貸款利率執行。
2.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天津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為25.47%。直接及間接持有天津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67.50%的股份,為其實際控制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條款,本公司與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為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3.本次關聯交易已經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情況: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聯董事朱振華、金國光回避表決。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1.關聯方名稱: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區西三道166號A3-316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區西三道166號A3-316
主要辦公地點:和平區新華路166號海珠大廈1109室
法定代表人:金國光
注冊資本:8000萬
稅務登記證號碼:120116687717701
主營業務:辦理各項小額貸款;辦理票據貼現;辦理貸款轉讓;辦理與小額貸款相關的擔保、諮詢業務;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業務(國家有專項、專管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實際控制人:天津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該公司於2009年5月8日成立,尚無最近一期相關財務數據。
3.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天津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為25.47%。直接及間接持有天津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67.50%的股份,為其實際控制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借款合同》中規定,貸款的利率按照公司提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相關期限基准貸款利率執行。董事會認為,交易定價根據市場定價,沒有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此次關聯交易有助於公司豐富融資手段,為公司未來發展拓展新的融資渠道。
五、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公司首次與該公司簽訂《借款合同》。
六、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已經獨立董事事前審核,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本公司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審議本次關聯交易議案的會議程序上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本次董事會會議上,關聯方董事回避了表決,其餘董事經審議通過了該項關聯交易。
2、該關聯交易行為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貸款利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況。
七、公司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見結論
經審查天津普林和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之間的《貸款協議》及天津普林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中信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如下意見:
天津普林與關聯方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之間的貸款行為系正常的商業行為,天津國投濱海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從事貸款業務已獲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
本次關聯交易定價依據為同期銀行貸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損害天津普林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該等關聯交易不會對天津普林的獨立性產生影響。
天津普林獨立董事已對本次關聯交易發表獨立意見,並已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因此天津普林上述行為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公司及保薦代表人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1.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3.借款合同。
4.保薦機構意見。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