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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天發布《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報告,首度正面回應『個稅起征點是否應該上調』爭議:大幅提高起征點後,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
不過,這份報告透露,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後個稅起征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
高收入者對稅收貢獻大
這份由財政部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撰寫的報告透露,2008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的人數為240萬人,約佔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3%;繳納的稅額為1294億元,佔全國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35%;自行申報人員多集中在電力、金融、石油、電信等部門和公司股東、企事業高管等職業。
報告稱,我國目前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月,『三險一金』均可在稅前扣除,同時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離退休工資等免征個人所得稅,以此計算,月薪在2500元以下者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月薪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納稅人,其應納個稅約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稅收負擔(應納稅額/月工薪收入)分別為0.7%、3.5%、6.7%和8.3%,均不超過10%。
提高起征點富人受益多
財政部這份報告解釋稱,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始終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並認為提高起征點不會惠及中低收入者,反而會影響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報告稱,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將扣除標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只能減少100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將扣除標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1050元/月;將扣除標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2800元/月。
而且提高個稅起征點,困難群體和低收入者不僅不能得益,反而成為利益受到影響的主要群體。『個稅主要用於補助弱勢群體等,如果扣除額提高過多,高收入者繳稅大量減少,國家財政收入也就減少,國家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以及社保、教育、醫療等支出也都會受影響。』
『綜合+分類』稅改還要等
報告提到,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是目標。這種稅制是對部分應稅所得項目到年終予以綜合,適用累進稅率征稅,對其他的應稅所得項目則按比例稅率實行分類征收。該稅制模式既可較好地解決分類稅制存在的稅負不公問題,但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及配套條件,如果沒有征管措施的配合與保障,理論上較為公平的稅制設計在實際操作中反而可能帶來更大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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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雞叫就是他吧。
混蛋邏輯
純屬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