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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市傳來消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通過配售股票巨量套現15億港元,不禁讓內地投資者羡慕。按照很多人的理解,如果A股某公司的董事長被調查,那麼他應該沒有精力去賣出股票,而如果賣出股票,資金也應該不能自由支配,但這一切卻都在榮智健身上真實出現了。
有人說榮智健是有了新的投資方向,有人說榮智健是為了防止在未來的調查中持有股票被凍結而提前變現,也有人說榮智健要處理個人財務問題而籌取資金。但不管怎麼說,榮智健成功地套取了巨量現金。從這裡面,我們可以得到很多啟示。
第一,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如果要賣股票應該采用何種渠道?從A股的實際情況看,在股改之前,大股東股份的變現主要依靠協議轉讓,有點櫃臺交易的性質。而在股改之後,變成了大宗交易的天下,但這個大宗交易和香港市場的配股又有本質區別。大宗交易市場只針對個別有條件的投資者,而香港的配股制度則是針對全體投資者。
舉個例子,比如同樣是大股東想賣出10%的持股,目前股價10元,准備折價至9.2元賣出。如果是在香港市場,所有投資者都能夠分享到這0.8元的折價。但在A股的大宗交易市場,則是由『有能力』的人先把這些股票買走,然後再在市場上慢慢賣出,賺取這0.8元的差價。用純市場的話說,這些『有能力』的中間人,無償取得了應該由全體投資者分享的配股權益。也就是說,大宗交易市場存在了很多的尋租空間,有些人無風險地賺取了大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不能超過1%所帶來的政策利潤。
第二,上市公司高管是否應該成為富人?在A股之外的市場,上市公司高管基本上都是很有錢的人,這些財富主要來源於上市公司的股權。在高管們直接持有公司大量股權的時候,掏空上市公司、賤賣上市公司資產、長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就會比A股少很多。畢竟自家的買賣和公家的買賣還是有區別的。這裡就提到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問題,讓經營者和所有者統一,應該是件好事。
第三,保留人纔。有這麼一個問題,如果說榮智健真的存在一些問題,那麼應該如何處理呢?判刑或者是罰款?如果是國企一把手犯了重大經濟案件,多半是要被判刑的。但是,這些人不僅僅是犯了錯誤或者說是罪犯,同時他們還是人纔,如果能再給他們一個機會,或許他們能給企業帶來更多價值。相比之下,榮智健要幸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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