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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1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並自11日起施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時表示,會很快啟動新股發行工作,隨時可能向過會公司發核准文。
對於先發大盤股還是小盤股的問題,這位發言人表示,目前市場各方的意見差異比較大。歷史上所有的事情都發生過,未來先發大盤股或小盤股都不奇怪。
他特別提醒,投資人也要發揮投資人的作用,買方一定要認真對待報價和申購。比如,如果覺得哪家公司在『誆』投資者,就堅決不參與,只有這樣的約束力量真正存在,市場制約機制纔起作用。買方保護好自己的利益,就是對市場作出的貢獻。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證監會於5月22日就《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6月5日,共收到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的反饋意見1687件。經研究,證監會采納了其中一些建議,並據此對《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相應修改完善:(1)關於賬戶問題,進一步明確『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申購新股』的要求。(2)在改革基本內容部分,增加了『適時調整股份發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數量』的內容。(3)在改革基本內容部分,增加了『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的原則思路。
他表示,本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是對詢價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內容盡管不多,但涉及面廣,需要考慮的因素多。改革的順利推進,既需要監管部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也需要市場各方盡快統一認識、積極響應,做好各自工作。目前證監會正積極落實各項改革要求,穩步開展各項工作。各相關單位正在抓緊時間進行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登記結算平臺等技術系統調整、規則制訂等技術准備工作。
他說,進行改革和培育機制是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市場各方認真、謹慎地參與,既要履行好職責,又要保護好自身利益,紮紮實實把各項安排落到實處,從而取得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化進程的更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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