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三中心醫院打官司代理
我想聘請你代理醫療糾紛與市三中心醫院行嗎
劉律師您好:患者因車禍入院後出現不間斷性抽搐,醫生給開安定服用了一段時間,隨後安排腦電圖檢查,患者做檢查時不停出汗造成電極無法固定在頭皮上,影響檢查結果,腦電圖室醫生要求做全天腦電圖監控,患者家屬把腦電圖室醫生的話轉告給主治醫生,但主治醫生一口否決說不必要再做,家屬聽從了醫生的話,繼續服用安定治療,隨後一段時間病情不見好轉,反而更加嚴重,造成陰道大出血,家屬只好帶患者到外院檢查,腦電圖報告顯示爲癲癇病,醫生告知你服用了阻斷腦電圖檢查的藥物。患者還檢查出雙側少量胸腔積液也未做任何治療,現發展成胸膜增後,醫生曾承認給誤診了,請問劉律師這些構成醫療事故嗎?請您幫助分析並給予回覆!在此表示感謝!
您好劉律師:昨晚看了您在3.15晚會的直播,很感動!特需要您的援助。我妻子在08年9月份在天津市血液病醫院檢查後確診爲缺鐵性貧血,並連續服了4個多月的藥物治療,但在以後的檢查中白細胞仍偏低,在09年的二月份有檢查,這次確診爲再生障礙性貧血!這意味着第一次屬於誤診!嚴重耽誤了患者的治療時間!我想問清楚這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關鍵是這種病的誤診會死人的!請您有時間給與回覆!
你好
您好!我是世傑律師事務所劉新宇律師,感謝您對我的信任。現針對您的提問作如下解答: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您有權向醫療機構複印客觀病歷(具體包括:病案首頁、出院小結、醫囑、護理記錄、手術記錄和麻醉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各種檢驗報告單及影像學資料等),而主觀病歷(具體包括:病程記錄、會診記錄、死亡討論記錄等)醫療機構對該病歷是有權拒絕提供。如果醫療機構不予提供客觀病歷,您有權向醫療機構的醫政科進行反映,並且複印後您還有權要求醫療機構封存所有的病歷原件。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問題可與我本人聯繫,我的聯繫電話:13602140601.
劉律師您好:2008年5月份,我在眼科醫院看眼,發生了醫療事故。由於雙方有分歧,我想找有關部門解決,於是向醫院所要病例複印件,對方拒絕提供。這種情況,醫院是否有義務提供病例複印件,我該怎麼索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