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7315] 天津市 網友:可黎 於2009-03-14 21:43 發表評論:
請問裝修後發生地下暖氣管跑水,至今以浸泡兩個月之久,有哪個權威部門可以對損失及後果進行測量和判定(具有法律效力部門的)
- [577290]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3-14 21:04 發表評論:
我是孫子文律師,網友飄搖你好!像你所提到的情況關鍵在於舉證,你所訂購房號與合同上載明的房號不符的證據.如能舉出則你的權益可以得到維護.
- [577278]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3-14 20:49 發表評論:
我是孫子文律師,網友SJ你好!第一,單位應該爲您發放加班費,支付方式應以你和單位所簽定的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資發放時點進行支付,一般爲月結.第二,你們單位這種預收違約金的做法是違法的,可以要求退還.第三,企業應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支付保險及公積金.
- [577274]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3-14 20:40 發表評論:
我是孫子文律師,您所提問的最底工資保障問題,可以根據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執行.
- [576653] 天津市 網友:96 於2009-03-13 15:18 發表評論:
孫律師:請問在國有企業內部待崗的職工或企業放假期間(大約一年左右),單位除應按國家規定給職工上繳各類保險以外,實際發放給職工的生活費(除去企業以及個人應繳納的保險金外,實際發到職工手裏的錢),最低應發放多少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嗎?
- [576453] 天津市 網友:sj 於2009-03-13 08:34 發表評論:
您好:我是一個建築設計院的員工。我們的領導總以工種與其他工作不同爲由,不發給我們加班費。週六日經常要求我們加班,其實即使不在單位加班,我們也不得不在家裏加班。領導爲了扣我們的工資又新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是沒有一條涉及加班費如何計算。去年十月一我和同事在單位加班了8天,甚至在單位通宵加班,但是沒有獲得一分錢的加班費用,同時也沒有任何形式的倒休。我想知道,我的單位新出臺的規章制度我們有權利反對簽署他們提出的同意書麼?對於從事建築設計職業的人真的就理應沒有加班費麼?如果我們加班了,加班費應該什麼時間體現在我們的收入中?我問的第二個問題,我與現在的單位籤勞動合同時,單位硬性要求我們預交了三千元的違約金,合同期爲五年,但是因爲種種問題,我考慮辭職,如果我提前通知了設計院,但是我們與設計院又簽署了“工作不滿五年辭職,不能要回預交違約金的協議”,我是否能要求退還預交的違約金??第三個問題,我06剛畢業就到現在這個工作單位工作了(畢業前在這個單位實習了一整年),當時談工資問題的時候,領導說爲了避免徵稅問題,將我們的勞動合同裏的工資數寫低,但實際多發給我們工資。合同裏體現我工作的試用期爲一年,試用期工資爲800元,以後的四年工資爲1500元。依照他們的說法,每個月多給了300元的租房補助,當然,每年都會給我們長100-200元/月,現在我的實際收入確實已經2000多元了,但是我的公積金單位始終以1500元的基數給我上,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們以現在的基數給我上公積金呢?
- [576383] 天津市 網友:飄搖 於2009-03-12 23:19 發表評論:
你好!我於2007年3月12日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由於當時房門上沒有門牌號,售樓員告訴我的門牌號是801,但是當我拿到合同協議時發現房型圖與我當時訂購的房屋不符,雖然房型和麪積相同,可是採光沒有我購買的房屋好,而且距離鐵道近,當我找到售樓員時她也恍然大悟,說幫我問問,轉天再去找到售樓員時她不再承認把門牌號弄好,說我就是購買的合同上門牌號的房屋,造成我現在無法入住,我如何能保護我的合法權利。
- [575827] 北京市 網友:小白 於2009-03-12 11:04 發表評論:
您好,我買了一套商品房(期房),於2007年10月初簽訂了合同,合同規定2008年12月29日入住,但由於奧運會等其它原因,開發商現在還沒能交房。合同約定如果開發商原因按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一(按日計算)進行賠償,這樣對我們業主的利益損害太大了。我想問一下等交房時只能按合同條款進行賠付嗎?我還能不能要求得到其它賠償.一般情況下購房合同對於這樣延期交房的情況是怎麼規定的。另外北京建委在奧運期間停止了在建商品房建築施工,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抗力嗎?望回覆!
- [575700] 天津市 網友:天使在落淚 於2009-03-12 07:59 發表評論:
律師您好:
我是畢業於外語學院的一名學生,去年9月底應聘於天津北辰開發區某日資企業任日語翻譯。當時簽了4年的合同,試用期是6個月。在試用期間本人按照公司要求參加各種培訓並且以高分通過。之後各種郵件翻譯和公司資料翻譯還有日本支援者的對應翻譯都很好的完成。可是在2009年2月的時候,即試用期即將滿六個月的時候,被告之考覈不合格。被辭退。感覺非常的氣憤!我覺得這是對勞動者權力的侵犯。應該予以補償。請問律師,公司這樣做合法嗎?我就可以獲得相應補償嗎?
- [574964] 未知 網友: 於2009-03-11 13:26 發表評論:
我是外地人,大學畢業就在天津一個國企工作,簽了三年的合同。去年由於母親病了,我請了5個月的假回家照顧母親,單位很照顧我,請假期間還是給我照樣發工資獎金。今年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打算辭職,三年的合同還沒到期,我向單位交了違約金,但是單位還讓我退那5個月的工資獎金,我想問問,這5個月的工資獎金我應該退嗎?單位要求我退錢有法律依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