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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4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已要求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規范薪酬管理,合理控制各級機構負責人薪酬,並根據有關規定暫時停止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
財政部要求,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要根據當前形勢,合理控制各級機構負責人薪酬,避免進一步拉大與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業內部職工收入水平的差距。要堅決防止脫離國情、當前經濟形勢、行業發展以及自身實際發放過高薪酬。財政部還提出,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要切實規范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消費,加強對經營管理費用的控制和審查,糾正和堅決遏制在職務消費中違規開支和講排場、擺闊氣等奢侈浪費行為,逐步縮小直至取消職務消費。此外,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暫時停止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在國家對金融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政策公布之前,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不得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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