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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收盤,近期A股市場上的兩只明星股水晶光電、川潤股份再一次地收在了跌停板的位置上。這已是兩只股票自今年9月19日上市以來十個交易日中的連續第9個跌停了。這一『成果』不僅早就打破了中工國際上市時所創下的6個跌停板的紀錄,而且還將這一紀錄提高了50%。
水晶光電、川潤股份的9個跌停,帶給投資者的損失是巨大的。水晶光電上市首日的收盤價是50.80元,按10月9日的收盤價19.69元計算,跌幅達到了61.24%。川潤股份上市首日的收盤價是37元,10月9日的收盤價只有14.33元,跌幅達到61.27%,投資者因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當然,也可以說那些在水晶光電、川潤股份上市首日追高買進這兩只股票的投資者是自找的,活該他們倒霉。如果說得冠冕堂皇一些,這些投資者太沒有風險意識了,兩只新股上市後的暴跌,給這些投資者上了一堂風險教育課。畢竟,如果這些投資者能夠理性一些,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因為就在這兩只新股之前上市的東方雨虹,首日漲幅僅為15.35%,創近3個月新股首日漲幅最低。隨後更在3個交易日後閃電破發,刷新新股破發紀錄。而在今年以來上市的70餘只新股中,目前有超過40家破發。因此,在當前這種市道下,兩只新股的上市,漲幅能達到20%、30%就很不錯了。更何況兩只新股的發行市盈率就達到了24倍,遠遠超過了當時二級市場平均約15倍的市盈率水平。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兩只新股上市首日的市盈率分別被炒高到了75.2倍和72.9倍,上市首日的漲幅分別達到了232.2%、254.418%,兩只新股爆炒後的暴跌將不可避免。
不過,如果把責任都推到投資者的頭上,就有點不客觀了。因為不論是新股上市後的交易,還是投資者買進新股的投資過程,都是符合現行的股票交易制度的。也就是說,現行的股票交易制度並沒有起到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效果。因此,兩只新股上市後的暴跌,造成投資者巨大虧損,現行的股市制度有推脫不了的乾系。
首先是股票交易制度的不完善。新股上市不設漲停板,以至新股上市後累累受到市場投機資金的瘋狂炒作。中工國際如此,中石油如此,紫金礦業如此,水晶光電、川潤股份兩只新股同樣如此。新股上市時被爆炒,然後接連大幅下跌,這樣的事情在中國股市裡屢見不鮮,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如果我們能對新股上市首日的漲幅加以限制,那麼,這樣的悲劇就不會一再發生了。
其次是新股發行上市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其缺陷之一,就是向公眾投資者發行的股份數太少,人為造成一種供不應求的局面。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維持新股的高價發行,更多地向公眾投資者圈錢。缺陷之二,就是新股上市時只安排公眾股流通,而大小非不流通,這同樣也造成一種供不應求的假象。當然,這樣安排也是保護大小非利益的一種需要。如果大小非在新股上市時與公眾股同步流通,這勢必涉及到大小非與公眾股的成本對接問題,這將會增加大小非的成本。而將流通的時間推遲一年、三年,大小非就可以維持其極低的成本了。正是基於新股發行上市制度存在的缺陷,造成了新股上市的爆炒,造成了暴漲暴跌的局面。實際上,如果新股發行的數量能夠大一些,讓大小非的持股成本與公眾股對接並同步上市流通,那麼,新股上市時的爆炒就很難出現了。沒了爆炒,自然也就沒有了隨後的暴跌。
因此,為了改變新股上市後的暴漲暴跌局面,避免新股上市後創造出更多的跌停板紀錄,現行的股票交易制度與新股發行上市制度是該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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