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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昨日發通知,暫停批設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並配合《保險法》的修訂,對現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分支機構的批設要求和審批程序進行修改完善,將營銷服務部的設立和管理納入《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一並規范。在監管修改期間,保監會將暫停批准保險公司設立新的營銷服務部。
保監會指出,近年來,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和經營環境的變化,營銷服務部的設立宗旨和職能作用已產生較大變化,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著職能擴大化、層級不清晰、設立撤銷隨意性強、職場建設標准混亂等問題。相當一部分保險公司以營銷服務部替代設立其他分支機構,雖未達到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的設立標准,也實際行使了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的管理職能,與營銷服務部原先的職能定位不符。尤其是一些公司急於開拓農村市場,在農村地區大量鋪設營銷服務部,對農民需求把握不准確,對銷售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不到位,影響了保險行業的形象。經過6年多的發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也已不適應當前保險市場發展的形勢和要求,需要修改和完善。
據了解,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由原來的農村保險代辦站和營銷職場等服務網點演變而來。在暫停批設營銷服務部期間,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的審批正常進行,中外資保險公司申請設立營銷服務部以外的分支機構,只要符合監管規定要求,都將予以正常審批,對保險公司的業務正常發展不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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