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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國家質檢總局將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國務院日前批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根據『三定』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職責做出調整,將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同時,進一步減少直接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范圍,並將有關技術性評審及事務性工作交給符合法定條件的相關事業單位承擔。
『名牌產品應該由市場決定,調整後有望改變名牌由政府部門說了算的情況。』有關人士表示,品牌是市場效應的自然反映,產品是否是名牌,消費者最有發言權,應該由市場說了算,或者由沒有政府背景的行業協會評選。
此外,政府部門對名牌產品進行評選,相當於用政府的信譽為商家做擔保。『一般評上名牌產品後,產品還可以享受免檢等優惠政策。』該有關人士說,政府部門評選的名牌對於企業來說有著很大的誘惑力。為評上名牌,一些企業會采取各種手段,使得名牌評選的公平、公正存有疑問。
與此同時,名牌的發展仍是國家今後大力推進的一項工作。根據『三定』方案,國家質檢總局主要職責有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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