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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梅雁(600868,SH)向深圳吉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吉富)索回8.4%的廣發證券股份案,日前已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擬於下月開庭。若*ST梅雁勝訴,將緩解公司目前的資金困境。
據了解,*ST梅雁被傳喚開庭的時間為2008年9月17日。
據悉,2004年9月13日,*ST梅雁的前身廣東梅雁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吉富約定*ST梅雁將持有的廣發證券佔其總股本的8.4%的股權轉讓給深圳吉富,轉讓價格為每股1.2元。
不過,由於雙方的股權轉讓手續一直未獲得有關部門的審批。於是,雙方於2004年12月26日,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如果未獲深圳吉富的證券公司持股資格審批等問題造成股權無法完成過戶時,*ST梅雁同意深圳吉富將廣發證券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並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2006年6月期間,深圳吉富將這部分股權全部轉讓給他人。
歷時三年多後,*ST梅雁卻於今年5月提出訴訟要求索回這些股權。公司表示,去年股市大漲時,廣發證券的股權很值錢,公司轉讓這些股權的行為引起股東非常不滿,股東們認為這是將公司的利益向外輸送。經公司董事會反復商量後,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廣發證券。
*ST梅雁認為,當初簽訂轉讓協議時,深圳吉富的特殊股權不被監管層所認同,所以股權轉讓手續纔一直未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
2008年7月26日,*ST梅雁發公告,決定改為委托廣東天勝律師事務所、廣東鼎文律師事務所為該案的訴訟代理人。
不久前,*ST梅雁發布上半年業績預虧報告,表示由於銀行利率的提高,銀行債務以及要為子公司承擔的相關債務連帶保證責任等已將*ST梅雁壓得喘不過氣。而追回8.4%的廣發股權或成*ST梅雁資金緩解的最大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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