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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樓市有兩條集體砍價的新聞引人關注:一個是深圳發起萬人住房團購活動的鄒濤,搭建的『萬人住房團購平臺』在短短20天內報名者就數以萬計,據說報名網站因過火而癱瘓;另一個是8月2日總人數接近2000人的看房團在上海分10路集體看房砍價,開發商最大降幅10%。
樓市團購並非今日的新鮮事,而是已有數年歷史。所不同的是,今日千人、萬人的團購規模比之前影響大。尤其在樓市低迷的情況下,這種規模效應更能激起輿論關注。盡管成效如何還需觀察,但樓市這種千人萬人集體砍價的現象,值得我們深思。
不論是請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談判顧問羅傑·道森來砍價,還是請龍永圖先生來砍價,最終還得靠買房人自己來判斷——盡管搭乘的是萬人團購的班車,但買與不買的決定權在自己。也就是說,樓市千人萬人集體砍價的現象,對買房人而言,不要被『人多力量大』迷惑,要理性看待。對廣大公眾以及公權力部門來說,不能只是看熱鬧或者只是批評或者只是贊賞——我認為需要反思的是,樓市集體砍價的背後是公民個體權利沒有充分得到保障,這個現象應該引起關注。
深圳萬人團購活動的發起人鄒濤用了很多『公益語言』來回應各界質疑,曾遭遇很多批評。但筆者以為,鄒濤有的觀點值得思考。比如,鄒濤的『希望通過集體的力量取得與開發商的平等對話權』這句話就反映出現實問題,即買房人與開發商沒有平等的對話權,過去樓市供求嚴重失衡使得開發商主導著對話權,買房人明顯處於弱勢地位。
開發商之所以與買房人之間對話權不平等,深究起來責任主要在公權力部門。如果公權力部門及早認清市場形勢、合理調控土地供應、金融政策,同時合理引導買房人、打擊炒房行為,而讓房價平穩、供求平衡的話,相信就不會出現對話權不平等的問題,也就不會出現千人萬人集體砍價的現象。對話權不平等的實質是公權力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沒有提昇買房人的對話權。
買房人喪失的另一個權利是知情權。雖然樓市投資方面的數據、房價同比和環比的幅度等信息,有關部門定期公布,但不同部門之間數據打架等現象,讓樓市信息陷入混亂,買房人難以判斷哪個信息更准確,而有關部門對信息混亂的解釋也讓人難以滿意。比如,媒體報道北京房價下降15%,有關部門隨即否認,而否認的理由卻不充分。房價到底是漲是降?買房人因為不知實情,所以難以准確判斷。加之,買房人與開發商之間信息不對稱,更容易迷茫。個體買房人不充分知情,就寄希望於集體力量。
更重要的是,集體砍價反襯出個體買房人居住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保障公民居住權是政府的責任,收入比較低的公民,政府有責任以保障房來保障他們的居住權;中等收入者,政府應該有合適的商品房以保障他們的居住權。但現實是,保障房數量太少,低收入者居住權不能完全保障;商品房價高,中等收入者的居住權不能完全保障。
在居住權這一基本權利不能完全保障而個體力量太弱的情況下,買房人抱團砍價就成了一種無奈的選擇。因此,我們不能簡單的把千人萬人集體砍價當熱鬧來看,而是要透過熱鬧景象看到背後的無奈,看到公民個體部分權利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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