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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低保戶特困戶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家庭,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漲幅每檔差距調為10元。
從7月開始,天津市在實施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時,擴大了低收入家庭價格聯動補助范圍,城市低保戶、特困戶和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居民,都納入補助范圍。
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近日發出《關於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的補充通知》,從2008年7月開始,本市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價格聯動補助標准,將最低檔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漲幅3%-5%的補助標准由10元調整為20元,每檔差距由5元調整為10元,其餘檔次的補助金額以此類推。
據了解,聯動機制的補助標准以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比上年同期累計上漲幅度超過3%為啟動點。當價格指數上漲超過3%時,即啟動價格補助聯動機制,根據上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累計上漲幅度,確定本月發放的補助數額。
低收入家庭價格聯動補助標准表
月累計漲幅(%) 補貼額(元/月.人)
3%-5% 20
5%-7% 30
7%-9% 40
9%-11% 50
11%-13% 60
13%-15% 70
15%-17% 80
17%-19% 90
19%-21% 100
注:3%-5%是指在3%以上(含3%),5%一下(不含5%),其餘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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