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半年全國個人所得稅完成2135億元,同比增長27.3%』,國稅總局最新發布的這一數據在近日密集的減稅呼聲中顯得格外紮眼。昨天,全國人大財經委發表建議進一步提高個稅起征點,而清華大學教授魏傑則提出個稅起征點應該提高到5000元。
2006年,按800元標准執行了13年之久的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了1600元。到了今年3月1日又提高到2000元。如今不過5個月,進一步提高個稅起征點以體恤民生再次成為焦點。
當然,我們可以說個稅起征點如此迅速就又淪為『不合時宜』跟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持續走高、物價上昇有關,但從根上說,每次都千呼萬喚始調整、且調整幅度有限的個稅起征點正是個稅制度僵化的表現,除了征收手段不高——比如多半只能逮住工薪階層的工資條、監督不了高收入群體多渠道收入之外,缺乏差異性、全國『一刀切』纔是個稅制度隔三差五就被指為『不發揮調節收入作用』的關鍵。
首先,現在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是高還是低,你要看跟誰比,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所處地區的生活成本差異。同樣2000元對甘肅、青海的居民和對於上海、深圳的居民,有完全不同的意義。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中城市,月收入2000出頭的市民會生活得緊緊巴巴,但他們也成了繳納個稅的群體,這個起征點明顯偏低,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生活壓力。廣州等地曾傳出欲單獨提高本市個稅起征點的消息,也無非是因為全國『一刀切』有失公平性。以美國為例,每個州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不同的個稅制度,這對中國不無參考意義。
其次,現在個稅征收單位是個人而非家庭,也就是說它不考慮你的實際生活負擔,不考慮你是一家幾口人人拿工資還是只有一個人卻要維持一家老小的生計。而在大多數國家,個稅制度都以家庭為核心,會將家庭成員、贍養、撫養、就業、買房還貸、就醫等差異統統考慮進去。在德國、美國等歐美國家,都是根據家庭情況(如單身、已婚無子女、已婚有子女等等)采取不同的個稅起征點和繳稅比例,不同的家庭還享受不同的退稅待遇。由於以家庭為單位報稅比夫妻單獨報稅更經濟,有人甚至戲稱在相當開放的社會中,這樣的稅制有助於維護家庭穩定、降低離婚率。
再次,眼下的個稅制度跟物價高低和通貨膨脹率沒有硬性掛鉤的關系,可以說每次調整都存在『到沒到位』的爭議——民眾覺著沒到位,可又沒有制度依據,提高個稅起征點似乎只能依靠專家學者的一再呼吁。但在德國,每年個稅起征點都會根據物價指數漲跌做出調整,個稅被稱為國家經濟的『自動穩定器』,個稅起征點調整其實是一個自動而常態的問題。
可以說,『一刀切』的個稅設計方便了征收,卻不考慮實際情況的差異,而這份不精細正是導致不夠公平的原因。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