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國政府推出拯救兩大住房抵押貸款融資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簡稱『兩房』)的計劃後,財長保爾森就一直在說服參眾兩院持懷疑和否定態度的議員。與此同時,『兩房』卻聲稱,公司資金狀況良好,不需要政府救助。一方要救,一方推辭,個中原因令人玩味。
這兩家公司持有或擔保的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幾乎佔美國目前抵押貸款總額的一半,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抵押貸款買房者的違約率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資金狀況究竟怎麼樣?誰都應該知道。
在這個時候,政府提出救助計劃,『兩房』公司應該是求之不得,可我們卻看到『兩房』聲稱不需要政府救助。不得不讓人感到吃驚。原來,美國政府的救助計劃不是無條件的。一旦國會通過政府提出的救助方案,公共資金的大量注入,必然帶來監管的昇級。在政府提出的計劃中,既包括高達3000億美元的信用額度,也包括必要時收購兩公司的股票,以及在未來建立的監管機制中,賦予美聯儲『顧問權』等內容。這意味著,如果接受政府救助,『兩房』必須放棄其享受的一些『自由』。
難怪『兩房』不要政府救助了。多年來,兩大公司的股東得到高額投資回報,公司高管享受高薪。這麼大的好處就是因為他們是一個私營公司,在很多地方有很高的自由度。可是,如果同意美國府的救助計劃,這些自由在政府的監管下將蕩然無存。
對政府而言,既然給予了公司救助,那麼加大政府監管就是政府的責任。因為這樣的公司就不是單純意義上的私營公司,具有一定性質的『國有』;對企業而言,接受了政府的救助,就是公司不再全是自己的,國家或納稅人也有一份,接受他們的監管是天經地義的。從這裡我們看出,政府救助『兩房』公司目的很明顯,就是想通過救助來加大對『兩房』公司的監管。而『兩房』公司拒絕救助,也是想擺脫一些監管。
這不得不想到了我們的一些私營企業。這些企業有好多得到了政府不少救助,可是國家對他們的監管卻很弱。這些企業之所以不願意接受國家監管,就是認為他們是私營企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據媒體報道,一份簽有1055位車主名字的聯名信通過郵政快遞,遞交給了中國保監會。車主們質疑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過多地分攤了交強險份額,請求保監會對某保險公司高管的千萬元年薪進行調查。保險應該是自願的,可是一些保險是國家強制的。國家強制的保險對保險公司來說,是沒有什麼風險的,而且不需要什麼宣傳等成本。對這樣的政府『救助』,即使私營公司,政府不能不對其監管。可是至今我們也沒有看到有關部門的答復。
正因為政府救助附加條件很少,幾乎是只講救助,不講條件和監管,所以一些企業一遇到困難都呼吁政府救助。有時候還通過自己的影響要求政府出臺『救助』的政策。現在一些地方樓市不景氣,一些房地產公司不想通過自己想辦法,如降低樓價來解決樓市不景氣的問題,而是呼吁政府救市。如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已就房地產政策調整提出一些建議,上報有關部門作為決策參考。
如果我們能學學美國,在救助企業(如房地產企業)的同時,附加一些監管條件,使這些企業失去過去的一些『自由』,如定價權、公司老板的年薪權等,這些公司還會要政府救助嗎?即使要,對群眾也有好處。這樣的救助也不會像現在那樣遭到社會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