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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在韓國首都首爾,記者采訪走出法庭的三星集團前董事長李健熙(中)。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以逃稅罪名判處李健熙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交納1100億韓元罰金(約合1.09億美元)。李健熙於2008年4月22日辭去三星集團董事長職務。新華社/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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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在韓國首都首爾,三星集團前董事長李健熙離開法庭。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以逃稅罪名判處李健熙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交納1100億韓元罰金(約合1.09億美元)。李健熙於2008年4月22日辭去三星集團董事長職務。新華社/法新
| [452041]網友:start ip地址:[116.60.1.*] 於2008-07-28 19:07 發表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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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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