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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21日聯合對外發布消息稱,2007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1989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9559元,城鄉居民收入相差12430元,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
2007年北京城鄉居民收入雙雙呈兩位數高增長。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13.9%,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同比增長10.9%。
北京市統計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於秀琴說,2007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主要得益於北京市全部零就業家庭基本實現至少一人就業,2007年北京市共安排20.03萬名失業人員就業。
截至2007年末,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84%,比2006年末下降0.14個百分點,低於調控目標0.66個百分點。
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准的提高使北京市20%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435元,同比增長15.9%。
2007年北京市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由2006年的392元增加到422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2006年的310元增加到330元,職工最低工資由2006年的640元增加到730元,基本養老金平均增加水平由2006年的120元增加到150元,北京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達到14.8萬人。
9.69萬名農村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推動了北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北京20%農村低收入戶人均純收入僅為3783元,同比增長15.5%,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為7.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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