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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關於實施基本生活消費品提價備案制度的公告》,要求從今年1月1日起,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有可能在顯著上漲的情況下,各地糧油、豬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氣的經營者,在一次性提高價格5%以上,或十日內連續提高價格累計達8%以上,都應在價格變動之時起24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價格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基本生活消費品』指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糧食(面粉、秈米、粳米)、食用植物油(豆油、花生油、菜子油、食用調和油)、豬牛羊肉、牛奶、液化石油氣等。對於這些『基本生活消費品』的提價,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履行備案程序或者虛構理由的,物價部門可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4萬元以上4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不過,一般小商小販尚不在要求備案之列。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表示,今年要繼續加強糧油肉等副食品的市場監管力度,查處合謀漲價、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尤其是各種價格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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