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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今天發布提示,提醒公眾理財應避免走入五大誤區。
銀監會介紹,由於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識、對投資理財產品風險認識不足或銀行營效過程中存在違規等問題,有關銀行客戶在銀行卡、網上銀行、ATM機、基金投資、外匯買賣等方面遭受損失的案例不斷增多。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不法機構,打著投資理財的幌子,設置投資陷阱。
銀行理財≠儲蓄存款
雖然銀行理財產品相對股票、基金更為保守(穩健),但本質上是金融投資產品,並不是儲蓄存款。是投資就必然有風險,理財產品購買者要承擔『買者自負』的風險。即使是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也可能存在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這與銀行傳統的儲蓄業務有著本質的區別。
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大多數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與所投資標的的市場表現掛鉤,理財產品說明書上的預期收益通常是在過往經驗數據基礎上預測得出,最高預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狀態下的結果,由於金融市場變化莫測,理財期滿最終實現的收益,很可能與預期收益有偏差。
口頭宣傳≠合同約定
理財產品的責任和義務在產品購買合同中約定。對於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財產品,不要光聽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就草率作出購買決定,即便產品說明書及理財合同的條文很難理解,也務必仔細閱讀,對於沒有把握的,請諮詢專業人員。
別人說好≠適合自己
理財產品千差萬別,沒有最好的,只有最適合自己的。高風險的產品可能帶來高回報,會受到風險承受能力強的人的追捧,但對於那些抗風險能力差的人,這樣的產品並不適合,不應該只看到別人的高收益,而忽視了遭受損失的嚴重後果。投資者應正確評估自己,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投資理財≠投機發財
投資理財是一種長期的、理性的、專業化的投資行為。不能投資過多集中於單一產品,導致風險過於集中;更不能聽信無風險、高收益、『一夜暴富』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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