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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根據CEPA補充協議四,2008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可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成立獨資公司,勢必會與內地保險代理商形成競爭格局,但在短期內不會對本土保險代理商造成較大影響。
保險代理市場潛力大
『CEPA補充協議四的內容,表明香港業界對保險代理領域有市場、有需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關系總監周偉良告訴記者。
根據公告顯示,凡經營保險代理業務10年以上,提出申請前3年的年均業務收入不低於50萬港元,提出申請上一年度的年末總資產不低於50萬港元,且申請前3年無嚴重違規、受處罰記錄的香港、澳門本地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申請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
對此,上海安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珍琪認為,內地保險代理市場巨大的發展潛力,是吸引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商的一個重要原因。
陳珍琪同時告訴記者,目前,內地保險代理在行業的佔比還很小。但在一些保險業比較發達的國家或地區,保險代理業務的佔比往往高達80%-90%。因此,隨著內地保險代理行業與國際接軌,未來的發展潛力將非常巨大。
本土代理公司優勢明顯
那麼,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是否會大舉進入內地市場,是否會對內地保險代理機構產生較大衝擊?為此,記者采訪了保險業專家和保險代理業內人士。大部分被訪者認為,目前,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大舉進入內地市場的可能性不大,本土保險代理商的優勢還比較明顯。
周偉良分析指出,按照香港特區政府的有關規定,香港企業要參與CEPA補充協議,必須符合特區政府提出的相關標准,並且獲得特區政府頒發的服務提供者證書。因此,香港保險代理公司要想在內地設立獨資公司,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當然,也不排除一些香港保險代理商已經獲得了服務提供者證書。
而在陳珍琪看來,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的加入,對內地保險代理機構的影響不會太大。陳珍琪說,保險產品與一般商品不同,還是一個相對比較本土化的產品,消費者對於本土公司更容易接受。
上海一家小型保險代理公司負責人也表示,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未必符合內地老百姓的需求,照搬香港、澳門模式的經營理念是不可行的。
對此,保險專家也表示認同,認為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在短期內不會對本土保險代理機構造成很大影響。但專家同時提醒,對於本土保險代理機構來說,現在開始應該更加注重自身專業操作能力的打磨,並通過專業人纔、專業技術、專業渠道來不斷夯實業務基礎。這樣纔能在未來的行業競爭中立於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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