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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召開第31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稅免征額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會上表示,此舉將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工薪階層納稅人數佔全國職工總人數比例將由50%左右降為30%左右。
我國於1980年建立個人所得稅制度,免征額確定為800元。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首次對個稅免征額進行調整,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而這次調整距離上次僅兩年多時間。中國社科院財貿學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此次個稅免征額的調整,是與目前物價上漲的趨勢相適應的。
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個稅免征額都是隨收入水平和通脹率的變化而調整的。楊志勇建議,中國應制定一個相應的公式,以動態地調整個稅免征額。此外,醫療、教育、住房、養老等因素也應該考慮計入稅前扣除。
據計算,免征額調至2000元後,月應納稅所得2000元至4萬元的個人,月納稅額將減少20元至100元不等。但也有人提出,即使個稅免征點有所提高,繳納個稅的主力仍是工薪階層,大量的富裕人群卻逃之夭夭。
在我國,一些私營企業老板的工資並不高,其日常開銷又以企業經營成本的名目在企業所得稅中進行稅前扣除,由此進行個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雙重規避。這就說明個稅制度和企業所得稅制度的聯動是存在問題的。
『目前是我國進行個稅體制改革的最好時機。』楊志勇分析說,一方面我國個稅佔財政收入的比例僅有7%,降低個稅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不是很大;另一方面,國家在不斷地強調民生問題,而降低個稅是減輕個人負擔、改善民生的最直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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