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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會同國資委發布《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後,有知情人士測算出,財政部征收的紅利預計在340億元,也有說總量將超過500億元,最樂觀的是將達到800億元。
《辦法》規定的紅利比例為三類情況:一類是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型特征的企業,上交比例為10%;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企業,上交比例為5%;三類為軍工企業、精制科研院所企業,上交比例3年後再定。
按道理說,央企多年不上交紅利,這次破天荒地給全體國民一個交待,不管340億,還是500億,都是一件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好事。湊巧的是,就在這個《辦法》公布的前兩天,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2007(第六屆)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表示,央企正進入空前繁榮時期,今年利潤接近1萬億元。(12月10日《第一財經日報》)也就是說,這1萬億剛剛吊起來全體國民的胃口,眼珠子一雙雙瞪得牛眼似的,盯著如何分配這塊大蛋糕。結果是,央企收入一塊金磚,國民盼著分根金條,其實只給了個戒指。如此巨大的心理落差,立即引發一片指責之聲。經濟學家馬紅漫評論說:『萬億規模的利潤總量,卻只拿出不到4%的比例上繳國庫,這樣的紅利上繳「業績」恐怕不能令人滿意。』幾乎眾口一詞的是:央企上交利潤比例還有提昇空間。
除了眾多的不滿意紅利比例的非議之外,我還聽到了一位讀者的聲音:調整紅利比例,不如規定投資回報率。比如說,出資人投資10萬元,經營者是按利潤的10%回報出資人,還是按投資額的10%回報出資人,其中有天壤之別。按利潤的10%,他說有1000元利潤,給你10%是100元。如果是投資額的10%,出資人應當獲得1萬元的回報。按投資回報率分紅,而不是按利潤分紅,最大的好處是讓企業真正有了經營壓力,在控制成本、科技創新、節能減排等方面有了主動性。
按利潤分紅的辦法很不好。現在有1萬億的利潤,分你4%,你拿上幾百個億,不滿意嗎?企業隨時可以加大成本或投資,讓1萬億的利潤變成1000億或100億,你還能分紅嗎?不要以為有了商業審計,就可以讓企業有了合理成本。有人說,除了李金華的審計可以相信,商業審計沒有幾個可信的。安達信倒臺了,類似安達信的會計師事務所還多如牛毛。前些日子,普華永道審計的交強險,成本比賠付還大,就廣遭質疑。有了投資回報率的分紅比例,審計不審計都不吃緊,這一條大概把什麼都管住了。現在總是吵吵著壟斷企業老板年薪太高,壟斷行業職工薪水太高,關鍵是他們可以通過漲價獲取高額利潤,又沒有投資回報率的約束機制,他們當然要把人工成本搞得飛上天去。嚴把漲價關,按合理的投資回報率分紅,人工成本不降下來纔怪呢。
不知道我們那麼多經濟學家都是怎麼學的經濟學,一大堆人居然弄出一個按利潤分紅的辦法。如果是你個人投資,你願意按利潤分紅,還是願意按投資回報率分紅?己所不欲,勿施於全民和國家。吾愛利潤,吾尤愛投資回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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