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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了花費數百萬美元的保密研究和聲勢大噪的大規模宣傳後,吊足了人們胃口的苹果iPhone手機終於在本周二面市。然而,這一令苹果公司引以為傲的大噱頭卻為該公司招來一場不小的官司。
就在iPhone手機推出一天後,全球最大的網絡設備制造商思科系統公司隨即一紙訴狀將苹果公司告上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稱後者推出的新款手機使用了其注冊商標『iPhone』,屬刻意侵犯其商標權。
『iPhone』商標原為InfoGear科技公司注冊,自思科2000年收購了InfoGear後,該商標的所有權繼而轉到了思科名下。而就在3周前,思科旗下的Linksys部門已經將『iPhone』商標投入使用,推出了一款名為『iPhone』的互聯網電話。為此,思科要求法院責令苹果公司立刻停止其商標侵權行為,同時還提出了賠償請求。
思科公司稱,此前,苹果公司一直在和思科就『iPhone』商標的授權問題進行了長達數年之久的談判,但雙方並未對此達成協議。
思科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馬克·尚德勒表示,原本兩家公司在周一晚上已經接近定案,允許思科與苹果共同使用『iPhone』名稱,當時還剩幾個問題沒有達成共識。然而,苹果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卻在周二擅自將『iPhone』這個名稱拿來用在自家的新產品發布會上。
面對這一隨即而來的法律糾紛,苹果公司發言人納塔利·克裡斯表示,思科公司的指控是『幼稚』的,並且指出目前已有數家公司使用了『iPhone』作為其產品名稱,由此可見思科自稱擁有『iPhone』注冊商標一事如同虛構。她還表示,苹果是第一家使用『iPhone』命名手機的公司,如果思科打算就此事與其糾纏不休,苹果樂意奉陪。『我們對最終勝訴充滿自信』,克裡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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