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紀寶成針對目前國有大中性企業赴海外上市的現象直言,國有企業的海外上市導致了國有資產600億美元之巨的大規模流失。此言一出,立即引起輿論譁然。
其實,由於中國企業海外上市還是最近10年的事,並且我國目前也尚未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以加強海外投資以及駐外企業監管工作,在這種背景下,國有資產在海外有一定程度流失,應該不會讓人感到意外,引起普遍關注的更主要原因在於流失的規模之大。不過,筆者認爲,紀先生度量國有資產流失規模的依據看似有些隨意。
紀先生在談話中說道,這些大都掌控着壟斷性資源的優質國有企業均是以低市盈率在海外上市,價格比國內資本市場同類企業價格低了20%以上。1993年至2005年大中型國有企業在海外“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國有資產流失估計不少於600億美元,這和國企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國有資產流失數量相當。
筆者用引號突出了“上市過程”這幾個字。顯然,紀先生把國有資產流失鎖定在國有企業海外上市過程這個環節上,並通過國內外同類企業上市價格的比較來量化流失的規模。
可是,要搞清楚的問題是,境內外相關指標到底有沒有可比性?其中的關鍵指標是市盈率。所謂市盈率,是指股票市價與每股收益之比。其含義是:按照公司當前的經營狀況,投資者通過取得紅利要用多少年才能收回自己的投資。衆所周知,由於在新股上市和流通上的體制原因,內地資本市場歷來以驚人的市盈率而著稱。同時,高出海外同類股票一大截的市盈率被認爲是中國股市尚未步入理性的重要表徵。退一步講,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同類型公司有不同的市盈率也是國際資本市場上常見的現象。考慮到這些,如果簡單地對境內外股市的市盈率或價格加以比較並計算國有資產海外流失規模的話,可信度顯然並不高。
反過來說,如果國有資產在海外上市的過程中有價格過低的現象,那麼就很難解釋爲什麼這些優質國有企業還要趨之若鶩地奔赴海外。按照紀先生的預測,在未來2至3年裏,中國仍將有100家企業奔赴海外上市。如果在內地上市更合算,這些大型國企就不可能有積極性跑到海外充當“冤大頭”。
顯然,我們不應該否認國有企業海外上市的理性選擇。其他的不說,單單是海外資本市場巨大的資本融資功能就足以對大型國有企業構成吸引力。實際上,紀先生的調查已經顯示,至2005年底,共有約310家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這些企業的市值總和已經達到了3700億美元。這個數字是中國國內深滬兩市的A股和B股的市場可流通市值的2.39倍。
因而,從這個角度看,國有優質企業海外上市是一個從自身利益出發的市場選擇的結果。當然,個體理性並不一定就符合集體理性。這些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將自己的贏利化作分派給境外投資者的股息和紅利,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內地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進一步邊緣化。但是,這方面的負面影響並不是源於境內外發行價格上的差異。
總之,筆者無意否定國有資產海外流失的潛在嚴重性,也深感通過立法強化對海外上市監管的緊迫性。但是,這裏要強調的是,相關的研究結論和政策建議應該建立在更具說服力的分析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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