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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東陽市不少企業收到一份名為《關於開展3·15國家質量檢測合格放心商品公示活動的通知》。通知稱,一旦入選『放心商品』,企業可獲得國家級質檢榮譽證書,並將在『3·15』網站對企業統一進行『榮譽公示』。這項『榮譽公示』活動由《商品與質量》駐浙江市場調查中心承辦。公示價格為:1至2項產品,收2000元;3至4項產品,收2800元。(《文匯報》3月13日)
《商品與質量》是份什麼雜志?沒有看過。不過,就算是份合法刊物,恐怕也沒有資格開展放心商品的評選活動,更莫說向企業頒發國家級質檢榮譽證書,並進行所謂『榮譽公示』了。該刊駐浙江市場調查中心明碼實價,叫賣『放心產品』榮譽,無非是想借『3·15』牟取不義之財。
東陽市相關部門人士稱:國家檢測結果只能由國家權威部門發布,與『3·15』有關的大型活動,也只有經工商、質檢等部門批准纔可舉辦。這話當然沒錯。但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工商、質檢部門也未必高尚,特別是在『3·15』到來之際。
就拿2005年來說,全國質監系統共『砍』掉8萬多塊牌匾、500多個培訓班。這一數字是國家質檢總局黨組書記李傳卿上月初透露的。(據新華社2月1日電)之所以要『砍』,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評比授牌太濫,權威性與公信度都存在問題;二是由於在評比過程中,很難杜絕錢權交易,消費者被『質量達標單位』之類牌匾誤導的幾率實在太大。也就是說,不排除在被『砍』掉的8萬多塊牌匾中,有不少原本就是花錢買來的。
筆者是省消委委員。每年『3·15』這天,都會應邀參加相關部門或協會召開的慶祝大會。這類大會幾乎都有一項雷打不動的重要議程,那就是向近百家企業頒發『消費者信得過企業』、『產品質量誠信單位』牌匾。早兩年,一塊牌匾收費接近四位數,有的省市聽說要兩三千元。據悉,收這筆錢是用來支付牌匾制作費與企業推廣費的。但實際上成批制作一塊兩尺見方的牌匾只要一二百元,而到當地媒體『榮譽公示』一下,也多半只需象征性地交點廣告費。顯而易見,每年的『3·15』授牌,給一些政府部門和半官方協會帶來的經濟利益是相當可觀的。
既然『3·15』被一些人當成了牟取部門利益的黃金時段,那麼,在基本上不能體現消費者意志與訴求的評比中,也就難免不出現暗箱操作和錢權交易。如此一來,『誠信單位』賣假貨的新聞便隨處可見。到頭來,無良商家仰仗金閃閃的牌匾,賺得盆滿缽滿,消費者反倒被弄得投訴無門。前不久,媒體披露湖南某縣工商人員在亂收費中有個頗為經典的『說法』:你交了保護費,我們就可以在你違章經營時為你講話。事實上,濫頒牌匾與收保護費是一碼事,由此產生的影響甚至更為惡劣。
『3·15』是廣大消費者的維權紀念日,不應該成為某些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趁『節』打劫的斂財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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