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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昨天發布公告稱,未經銀監會許可,任何外國機構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宣傳、推介外匯交易業務,或通過互聯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提供外匯交易服務。
公告還指出,通過互聯網在外國機構的交易網絡平臺上進行外匯交易的行為,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金融消費者參與此類活動時須謹慎。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最近發現一些外國機構通過開辦研討會、培訓等方式,推介外匯交易業務,並通過互聯網非法向境內自然人提供外匯交易操作平臺。這些活動違反了我國有關金融監管法規,而且已發生損害我國境內金融消費者利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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