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在此間指出,城市化導致農民每年失地20萬公頃。
陳錫文說,一個時期以來,在城市和工業發展中徵用農民的土地引出的矛盾,確實是當前農村某些地方不穩定的一個因素。徵用農民土地,最重要的是處理好幾方面的矛盾:一是耕地的減少和確保農業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問題;二是對被徵地農民的經濟補償問題;三是失去土地之後的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問題。因此,經濟發展要儘可能少佔用耕地,中國政府將繼續堅持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陳錫文說,對於失地農民的補償,在2004年底,國務院就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根據當地的實際狀況,提高對農民的補償標準。另外強調對失去土地的農民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安置,同時明確提出了對失去土地的農民全部納入當地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
陳錫文表示,最終還要逐步推行徵地制度本身的改革。改革的核心就是建設用地是不是都要由國家來壟斷,就是由國家徵收過來之後再提供給開發商使用,實際上就等於農村集體使用的土地能不能直接進入建設市場的問題。
關於土地買賣權的問題,陳錫文重申,關於土地買賣權的問題,中國的憲法規定,農民是不許買賣土地所有權的,從這個角度去看,新農村建設的整個方案設計中,現在還沒有涉及到農民可以自由買賣土地的問題。當然以後徵地制度如何改革,還在進行進一步研究。
他說,農民數量的統計從兩方面進行:一是統計戶籍,從戶籍管理的角度來看,中國的農村人口現在有9.4億;二是從現實的居住地統計,這幾年公佈的主要數字是從居住情況來統計的,按這個標準,現在真正長期居住在農村的農民大概是7.5億左右。大約2億農民由於勞動就業的流動以及行政區域的變化已經不在農村,這個變化還會繼續。
對此,陳錫文做了進一步說明。他說,不是所有離開農村的農民都有機會或者是都受政府鼓勵進入大城市,因爲大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就業條件畢竟很有限,因此中央政府提出,既要保障進入大城市工作的農民工的權益,也鼓勵農民就近轉入非農產業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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