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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手機竊聽器的廣告在網絡上就已經頻繁出現,近幾年越發猖獗起來。日前筆者就收到一封推銷手機竊聽器的電子郵件,郵件中這樣介紹:『手機竊聽器(駭客手機),在手機裡置入一個監聽芯片,需要監聽的時候,撥一下別人的手機號碼,加入預留的密碼,對方的手機將在不響鈴的情況下自動接通,處於接聽狀態,而對方卻毫無知覺,然後對方周圍的一切卻盡收你的耳中……』聯系方式留的是一個廣州的電話號碼。
筆者按照廣告上提供的電話號碼與一陳姓男子取得了聯系,在了解了筆者的購買意圖後,該男子神秘地告訴筆者,現在有好幾種進口產品,最便宜的只要400元,不過監聽距離不能超過100米;還有帶在身上的,可監聽范圍達到1000公裡以內的需要4000元左右;也有全國范圍都能監聽的,要價在10000元以上,但購買都必須先交50%的預付款,收到款後第二天就可以通過EMS的方式將產品快遞過來。並且信誓旦旦地保證該產品有效,還包退包換包修。
十多萬個相關網頁
筆者用Google搜索了一下,關於『手機竊聽器』的網頁竟然多達105,000項,而且還有很多公然出售手機竊聽器的專門網站。一個名為『××電子』的網站位居所有網頁的首位,點擊進去後,發現這家網站出售的手機竊聽器多達十幾種,不但GSM手機和CDMA手機可以竊聽,竟然連小靈通也『未能幸免』。其中一款名為GSM-8移動電話攔截系統的產品介紹寫道:這是手機竊聽器的新一代產品,同時可以對8部手機監聽,只要輸入對方的手機號碼,對方通話時就有鈴聲提示,就可以監聽,在對方不通話的時候還可以撥對方號碼,聽他周圍的環境聲音,有幾千個小時超長的錄音功能。有效距離在全國范圍不限制距離的,對GSM、CDMA、小靈通都有效。有衛星定位系統,可以顯示對方在什麼地方,誤差精確到30米內……
這樣的介紹讓人不禁心裡一陣發慌,這樣的設備似乎只在成龍的電影裡看到『中央情報局』使用過,如果普通人就可以使用,那這樣的世界還有安全感嗎?據一些行內人士介紹,這些手機竊聽設備大多數來自境外,而且貨品多存放在香港,所以這些手機竊聽器提供者的聯系方式多在廣東等地。那麼究竟是誰在購買這樣的設備,從而為這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市場呢?
已婚婦女成購買主力軍
據了解,這種竊聽器最受已婚女性歡迎,她們大多用於調查丈夫是否有不忠的情況,不惜為這樣的設備一擲千金。還有一些家長用來監聽孩子是否迷戀網吧等等。網上還出現售價高達數萬元的『監聽王』,據介紹,這款產品的主要客戶都是一些私家偵探和保鏢,還有一些是為了打官司而需要獲取證據的人。
至於是否有人利用這些監聽設備進行違法活動,就不得而知了,按這些產品的說明,竊取商業情報易如反掌;如果明星被竊聽,那就更無隱私可言了……
一些網站還提供了相當周全的服務:為方便客戶立即使用,特別准備了已經安裝好芯片的手機,客戶還可以將自己想要的手機的品名、型號告知,他們即可以按需為客戶提供。所以那些無緣無故收到手機的人士可要當心了,說不定這就是一個竊聽陷阱。這不禁讓人想到去年的賀歲片《天下無賊》,火車上的傻根不知道身邊有賊,其實到處都是賊,那麼如今手機如此容易遭到竊聽,我們豈不是就像另版的『傻根』?
竊聽是非法行為
而在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的呢?這可以說是明令禁止的。《國家安全法》明文規定: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刑法》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對於專業間諜器材的生產和銷售,國家法律對此也有明文規定,只能在特殊的主體間進行流通,是不允許民用的。非法使用竊聽器材盜竊其他單位或個人商業秘密的,依照《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須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非法使用竊聽器材侵害他人隱私、名譽權的,依照《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須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手機竊聽器竊聽原理
手機竊聽器究竟是通過何種原理達到竊聽的目的呢?其實我們平時使用的手機采用的是一個開放的電子通信系統,只要有相應的接收設備,就能夠截獲通話信息。在手機通話中,絕大部分信號都是浪費掉了的,而信號的部分流失對手機和基站幾乎沒有任何影響。手機竊聽器就是利用這個原理實現空中信號攔截的。如果不借助反竊聽等技術手段,普通用戶很難發現自己的手機被竊聽。
打好主動防御戰
與其防人,不如先從自己做起。建議用戶自己要小心,不要把自己手機的識別碼等底層信息輕易告訴別人,特別是商務人士、公務人士尤其要注意信息的保密。
同時,手機也不要隨便放置。只要不把手機和SIM卡輕易交給他人,就能最大限度地保證手機的通訊秘密。如果有時你的手機明明是關機了但顯示屏上卻有顯示,而不是開機狀態。這時你一定要小心了,你的手機很有可能已被竊聽了。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確認自己的手機遭到竊聽,在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最好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據專家稱,目前情況下,民用技術還不能幫助用戶實現反竊聽。另外,除公安機關應加大執法力度之外,運營商也應該對這種行為積極尋找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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