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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近日發布的統計分析顯示,從消費者投訴的問題看,2005年利用廣告、電視、網絡、郵購等形式欺騙消費者的案件數量有所上昇。
其中,一些經營者以騙取郵購費用為目的,在媒體上做廣告。消費者匯款後,經營者不發貨或發假貨。在消費者查詢時,謊稱商品被海關暫扣需要另交費用,或告知原產品已沒有,增加費用可提供更好的產品,引誘消費者再次上當。
部分電視購物、網絡購物的實際效果與廣告宣傳不符。有些網站提供的產品說明誇大功效,或采取低價誘惑的手段推銷二手貨與殘次品,消費者買到的商品與在網站上看的商品相距甚遠。但網上售出產品不承擔『三包』責任,很難退換。
中消協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應認真了解網站的資質,對生疏、冷僻的網站應提高警惕,采取貨到付款的方式,避免權益受損。
浙江省消費者協會日前稱,他們接到的因電話欺詐而導致的投訴日前大幅增加,欺詐手段更具迷惑性和隱蔽性:
——對方來電,鈴聲一響就掛,看似普通的手機號其實是收費號碼,消費者一旦撥打這個『未接電話』,高額費用隨之產生。
——對方謊稱是銀行核查賬戶,請持卡人撥打指定的電話確認密碼,隨後套取持卡人密碼,竊取卡中資金。
——對方冒充朋友身份發短信點歌,誘騙消費者撥打高價點歌電話,或是以桃色誘惑引人發短信,使消費者無意中訂購有償短信服務。
——還有一些欺詐短信發生在電視和報紙的互動活動中,這類短信互動活動往往不明示收費方式和收費標准,一旦消費者訂制短信,便會被扣除相關信息費,甚至強行包月。
消協提醒,消費者如果收到辦證、中獎等手機短信,絕不可輕信,更不可回復,必要時撥打客服電話詢問;訂制手機短信服務時,要注意信息服務商是否提供收費標准,沒有明示的,消費者可向電信等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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