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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發改委等部門九日聯合公布的商業『白皮書』——《北京市流通業發展分類指導目錄》明確提出,寸土寸金的北京二環路以內原則上將不再發展建築面積超六千平方米以上的超市。
『白皮書』對於相對飽和或過度發展的商業項目作了嚴格的限制。除二環內的中心區外,三環路以內也被限制發展一萬平米以上的大型商業設施,五環路以內則限制發展五萬平米以上的大型商業設施。此外,已經相當飽和的中關村地區的電子、通訊、數碼產品市場以及中心城內汽配市場、家居建材市場等項目也被列入限制發展的目錄中。
『白皮書』限制發展的第二類是佔地規模大、對城市交通和環境影響較大的商業服務業經營設施項目,如城區東、西、北四環路和南三環路以內地區的小商品交易市場、全市范圍內的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大型購物中心項目等。此外,對不符合規劃的加油站、汽車交易市場以及影響居民生活的服務業設施項目,如在住宅底層開辦餐館等都進行了限制。
『白皮書』還列出鼓勵發展的涉及規范商業服務、提昇生活服務業水平、物流配送與批發體系、特色商業、商業新技術應用、新型營銷方式等十三個類型的項目。
對限制發展項目,政府將采取有效措施給予限制和禁止;而對鼓勵項目,政府將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北京市商務局副局長程紅表示,受限制的項目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適應北京城市發展需要的商業項目;而鼓勵發展的項目是能夠適應首都經濟發展需要,尤其是滿足北京舉辦二00八奧運會需要的商業項目及先進技術應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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