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發展日前將《京華時報》告上法庭,此事因《京華時報》“15億騙貸案”報道而起。今日,深發展就此事項進行了披露。
深發展表示,2006年1月16日和23日,《京華時報》刊登文章,對深發展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首創網絡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業發放共計15億元貸款等情況進行了報道。該報文章帶有明顯傾向性,嚴重歪曲事實,誤導社會公衆,侵犯了該行的名譽權,該行已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京華時報》社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經濟損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已於2006年1月26日受理了此案。
深發展15億貸款事件備受關注。
2006年1月10日,深發展發佈公告,稱其於2003年8月向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等企業發放了共計15億元貸款,貸款發放後大部分資金被挪用於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該行已將該系列貸款作爲次級類貸款,截至2005年第3季度末計提了4億元的損失準備。但隨後《京華時報》刊登報道,稱該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並沒有深發展的貸款,這15億元資金已經陷入了一起惡性騙貸案件,其中部分資金已經被轉移到了海外。
令事情更爲複雜的是,2006年1月18日,深發展又發佈公告,稱該行注意到某媒體對上述事項進行了報道,經調查,該媒體是深發展此前公告中提及的訴訟中被告人的關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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