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蘇格蘭威士忌協會、保樂力加(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和保樂力加集團下屬的英國芝華士兄弟有限公司舉行聯合記者招待會,就本報1月20日刊登的《25元的時尚如何演繹品位生活芝華士12年:勾兌黑幕》的報道作出迴應,並宣稱,芝華士12年是用多種在橡木桶中醇化了至少12年以上的威士忌調和而成的高級蘇格蘭威士忌。
保樂力加方面表示,消費者在中國市場和國際其他市場上購買的芝華士12年高級蘇格蘭威士忌都是嚴格按照英國和歐盟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生產和加註標籤年份說明的,並完全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口並在國內進行銷售。
蘇格蘭威士忌協會首席主管Gavin Hewitt指出,蘇格蘭威士忌的釀造受到英國政府以1988年蘇格蘭威士忌法案、1990年蘇格蘭威士忌準則以及歐共體(歐盟前身)理事會章程1576/89號等法規爲準繩的嚴格監管。法律明確規定,任何由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年份的威士忌調和成的蘇格蘭威士忌的年份標識,應以其中醇化年份最短的威士忌爲準。
Hewitt解釋道,“任何針對芝華士12年高級蘇格蘭威士忌陳年不足12年的說法都是錯誤且毫無事實根據的。”他進一步指出,蘇格蘭威士忌釀製的程序得到了英國海關總署以及英國環境、食品及鄉村事務部的嚴格監管,“因此,消費者儘可以放心,如果威士忌酒瓶上的標籤是12年就一定是12年”。
此外,芝華士兄弟公司首席調酒師科林·斯科特也強調了芝華士蘇格蘭威士忌的生產過程和工藝是完全遵守英國、歐盟的相關法律法規,並指出,芝華士酒的年份數據都有記錄,屬於公司商業記錄,以供稅務海關總署與公司內部部門審計,而且在每瓶威士忌的瓶裝與出口過程中都必須標有該瓶酒的年份。
對此,保樂力加中國董事總經理齊德輝表示:“Hewitt和斯科特的解釋完全可以證明芝華士12年是高檔的烈酒。”
儘管保樂力加方面一再聲明,消費者在中國市場購買的芝華士12年年份十足,但當記者問及:蘇格蘭威士忌協會是否能夠準確檢測出威士忌的醇化年份,協會如何能在短時間內對芝華士12年作出澄清,每瓶芝華士的生產成本究竟是多少等問題時,保樂力加方面均未給出確切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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