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畢馬威調查報告(下稱“調查報告”)今日被科龍公諸於衆,顧雛軍挪用科龍巨資的兩大現金騰挪術大白天下:“騙人耳目”,通過暴露在公衆視野的15家格林柯爾系公司向科龍“輸血”2.93億元;“暗渡陳倉”,利用其它“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掏走科龍8.85億元。如此一來一回,在不到4年的時間裏,顧雛軍從科龍祕密挪走至少5.92億元真金白銀。
第一大騰挪術:騙人耳目
調查報告稱,科龍集團的資金,在無任何業務支持的情況下,被從賬內或賬外銀行賬戶直接劃撥至格林柯爾系公司,流出資金21.14億元。
同時,從格林柯爾系公司購入與科龍集團業務需求不配比的原材料,流出資金0.13億元。代某些授權維修商向格林柯爾系公司支付若干費用,流出資金0.42億元。
上述三項被顧雛軍從科龍集團挪至格林柯爾系公司的資金合計21.69億元。
在挪走科龍巨資的同時,顧雛軍扮演了科龍救世主的角色:向科龍“輸血”。調查報告顯示,同樣是在無任何業務支持的情況下,格林柯爾系公司的資金24.62億元,被劃撥至科龍集團部分所屬公司賬內或賬外銀行賬戶。
流入與流出資金相加減,顧雛軍向科龍“輸血”2.93億元。這也正是顧雛軍曾經誇口,格林柯爾系公司向科龍提供資金支持的主要依據。
在打出騙人耳目的“輸血牌”的同時,顧雛軍對科龍集團施出了另外一手“暗渡陳倉”。
第二大騰挪術:暗渡陳倉
事實上,除了上述暴露在外的15家格林柯爾系公司,顧雛軍還通過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上演了挪走科龍8.85億元資金的大戲。
根據調查報告結果,顧雛軍通過五種運作,完成了此次暗渡陳倉:
第一種,科龍集團所屬公司的11.42億元資金,在無任何業務支持的情況下,被直接劃撥至“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同時,通過相同的手段,科龍集團所屬公司又被劃入7.37億元。如此一來,顧雛軍挪走4.05億元。
第二種,從“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購買與相關公司之業務消耗量不配比的原材料,而且其中大部分在預付貨款後一直未收到全部或部分原材料。通過此舉,顧雛軍又挪走4.55億元。
第三種,透過“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以高於資產值的價格,購買資產。顧再次挪走0.58億元。
第四種,同“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發生不正常的銷售退款及收款,從科龍集團流出2.40億元,又流入2.80億元。在這個環節,顧雛軍反而讓科龍集團“賺”了0.40億元。
第五種,同“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發生不正常的諮詢及顧問費用支出,被挪走0.07億元。
通過上述運作,顧雛軍給了科龍集團10.17億元,又挪走19.02億元。一來一回,8.85億元現金落入顧雛軍囊中。公衆擁有的上市公司科龍電器,成了顧雛軍自己家的“提款機”。
畢馬威調查報告調查範圍
科龍電器及其他29家科龍電器主要的附屬公司(簡稱“科龍集團”);調查的對象爲科龍集團在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的重大現金流向。所謂重大現金流向,指“科龍電器等於或超過5000萬元的現金流向;科龍空調、科龍冰箱1000萬元以上的現金流向;其他27家科龍主要附屬公司(根據公司經營規模製定)10萬元至1000萬元的現金流向”。
畢馬威給科龍起訴顧雛軍支招
5.92億元,科龍電器起訴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的最低追償金額浮出水面。
畢馬威稱,調查期內,科龍集團與格林柯爾系公司、“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之間進行的不正常淨現金流出約5.92億元。科龍電器董事會認爲,“該金額可能只是對本集團造成的最小損失。”
畢馬威建議科龍電器,“可就調查中所獲得的資料委託律師作進一步調查取證,並判斷能夠根據這些資料及如何向有關方面進行追討。”
科龍董事會認爲,“畢馬威調查工作足以揭露調查期間本公司重大非正常現金流向的情況”,“調查結果可構成本公司對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採取法律行動進行追償之基礎。”
因此,科龍董事會在公告“擬採取之措施”時稱,“在蒐集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侵佔本集團利益的相關證據後,本公司將提供給律師,並根據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於對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採取法律行動的決定進行追償。”
昨日,代行科龍董事長職務的公司副董事長、董祕劉從夢告訴記者,“作爲公司董事會,有責任追償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給科龍造成的損失,減少上市公司損失,保護股東利益。聘請畢馬威來調查,就是舉動之一。”目前,科龍電器已聘請金杜律師事務所負責追償科龍損失,包括起訴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
此前,有權威人士透露,2005年7月29日,顧雛軍被廣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刑拘理由爲顧涉嫌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罪、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隨後,檢察院批准對顧執行逮捕,在逮捕令中,只有前兩項罪名,“挪用資產罪”不在其列。
該權威人士表示,由於案情複雜,目前佛山市公安局經濟偵查支隊仍在進行偵查。如果偵查結果出來,有證據證明顧雛軍確實存在挪用公司資產的犯罪行爲,在移送檢察院後,公訴機關仍有可能將該罪名寫入公訴書,要求法院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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