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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計局9日發布的對GDP歷史數據修訂結果,『十五』期間我國GDP年均增長率從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公告,2001年至2004年我國經濟增長率從原先的7.5%、8.3%、9.5%、9.5%修訂為8.3%、9.1%、10.0%、10.1%。
修訂後的GDP歷史數據顯示,『十五』期間,我國經濟增長率從8%平臺躍至9%平臺的年份從2003年提前到2002年,而2003年、2004年經濟增長一直運行在10%平臺。
對2005年經濟增長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歷史數據修訂前的預測值為9.4%,修訂後的預測值為9.8%。
這樣,2001年至2005年我國年均經濟增長率從原先估算的8.8%提高到9%以上,而『十五』計劃的預期目標是年均增長7%。
為保持GDP數據歷史可比性,按國際慣例,去年12月,國家統計局利用經濟普查數據對2004年GDP進行修訂,這次歷史數據修訂的時期為1993年至2003年。
又訊國家統計局9日發布了根據經濟普查數據對國內生產總值(GDP)歷史數據修訂的結果,1979年至2004年我國GDP年均增長率為9.6%,比原核算數提高了0.2個百分點。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歷史數據修訂結果的公告》說,經濟普查反映出來的GDP數據的變化是多年累積的結果。為保持GDP數據的歷史可比性,按照國際慣例,對2004年以前一定年度GDP歷史數據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1993年至2004年我國GDP增長率為14.0%、13.1%、10.9%、10.0%、9.3%、7.8%、7.6%、8.4%、8.3%、9.1%、10.0%、10.1%。
修訂前的1993年至2004年GDP增長率為13.5%、12.6%、10.5%、9.6%、8.8%、7.8%、7.1%、8.0%、7.5%、8.3%、9.5%、9.5%。
2003年、2004年我國GDP增長率從修訂前的9.5%提高到10%的平臺。
去年12月,國家統計局利用普查數據對2004年GDP進行了修訂,考慮到修訂後的GDP數據比年快報核算數增加的2.3萬億元中有93%出自第三產業,而1992年進行第一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之後,已經對1978年至1992年的GDP歷史數據進行過修訂,這次GDP歷史數據修訂的時期確定為1993年至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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