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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今天宣布,中石油全面要約收購吉林化工A股流通股股份的要約收購即日起生效。
由於截至紐約時間2006年1月5日、香港時間2006年1月6日,已持有85.96%吉林化工有表決權股份的H股股東和ADS持有人有效接受了中石油發出的對吉林化工H股的要約收購。因此,要約收購即日起生效。
中石油今天說,吉林化工A股要約收購期限自2006年1月9日起至2006年2月12日止,共計35個自然日。這意味著持有吉林化工A股股票的股東從即日起,在要約收購期限內可以通過其股份托管的證券營業部辦理有關吉林化工A股預受要約事宜。此次收購編碼為:990005;申報價格為每股5.25元。行情顯示,2006年1月6日,吉林化工A股收盤報5.19元。
因為吉林化工發行有H股及美國存托股份ADS分別在香港聯交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所以,此前中石油對吉林化工A股的要約生效條件,確定了以H股和ADS要約收購為前提,即:吉林化工H股股東(不包括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通過決議同意吉林化工H股股份終止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條件是:(A)除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外,出席會議持有表決權股份75%或以上的股東或其委托代理人投贊成票;(B)反對票不超過除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外的所持表決權股份的10%;及H股要約收購獲得不少於66.67%有表決權股份的吉林化工的H股股東和吉林化工ADS持有人的有效接受。
而根據中石油今天宣布的結果,截至紐約時間2006年1月5日、香港時間2006年1月6日,申報且未撤回的H股(含ADS代表的H股)預受要約共計82928.0972萬股,即已有85.96%的有表決權股份的吉林化工的H股股東和吉林化工ADS持有人,有效接受了要約,從而使吉林化工A股要約收購成功生效。
中石油重申,A股要約生效後,中石油在要約期滿後將至少持有吉化總股本90%以上股份,吉化已不具備上市條件,吉化將於A股要約期滿後履行A股股票終止上市有關程序。吉化股票終止上市後,中石油對未接受要約股東所持有股票予以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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