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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近日一項關於聯邦稅收的調查數據表明,在所有擁有收入的美國人中,每年收入在5萬到10萬美元的人比每年賺1000萬的人更樂於將自己的部分財產捐獻給慈善機構。
美國國家稅務局就捐款與收入的關系展開了一項調查。他們將納稅人分為兩組,一組是年齡在35歲以下、年收入在1000萬以上的,人均擁有資產1億零100萬美元,共285人;另一組是年收入在50萬到100萬的,人均擁有資產240萬美元,共18600人。結果顯示,這兩組人捐給慈善機構的資金平均佔到個人總資產的0.4%;而如果只計算收入較少的第二組,他們的捐款數額達到了個人總財產的2.5%,是『富人組』的6倍多。
此外,美國國家稅務局還根據納稅人的收入、資產、婚姻狀況和年齡分別做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年齡在35歲以下的人,收入越多捐得越少;總的看來,36歲至50歲的中年人捐款是所有年齡段中最多的,其中年收入在5萬到10萬美元的中年人捐款額竟佔到個人總資產的2%。而且年收入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中年人也比同收入階層的年輕人慷慨得多,是他們的3倍多;此外,65歲以上的老年人雖然因退休而減少了收入,但是年收入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富老人』也十分慷慨,捐款達到個人財產的1.5%。
另外,調查還發現,總體上單身男性比單身女性要『慷慨』,二者的捐款佔財產的比例分別為1.5%和1.1%;但是真正非常富有的單身女性們卻毫不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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