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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分子得到懲處本大快人心,但原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楊彥明被判刑卻讓記者無法高興,因為7千多萬元贓款至今下落不明。今天上午,楊彥明被市一中院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由於他拒不交待贓款去向,國家的巨額財產就這樣銷聲匿跡了。
『具體的時間我沒有辦法回答,錢乾什麼了我想不起來,我說不出來。』庭審時,面對公訴人對贓款去向的一再追問,楊彥明和在公安機關接受審訊時一樣,拒不說明贓款的去向。楊彥明承認,一家公司委托其營業部對上億元資金進行經營,以取得固定收益。拿到這筆錢後,楊彥明為方便自己提款,在營業部設立了多個賬戶,此後,只要楊彥明提出要現金,總經理助理就會為其從賬戶中提取大量現金。一方面,楊彥明承認自己讓助理取過錢,另一方面,他又說自己拿的錢經過會議研究,而把近七千萬元公款的貪污往其助理身上推,他聲稱總經理助理負責營業部財務工作和資金交易,完全可以『一手遮天』。此外,楊彥明承認,他讓下屬技術人員對營業部電腦中的交易記錄進行過刪除。
檢方指控,今年47歲的楊彥明於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利用擔任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先後更名為銀河證券虎坊路營業部、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為名,多次指使營業部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助理違規提取現金6840餘萬元予以侵吞。楊彥明除供述將其中的300萬元用於注冊、經營一家公司外,對其餘款項拒不交待去向,致使這筆巨額國有財產遭受損失。此外,楊彥明於2002月1月至4月間,利用擔任望京西園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多次指使單位工作人員將本單位在其他證券營業部經營的股票、基金變現,得款376萬元,楊彥明將該款予以侵吞。案發後,楊彥明也拒不交待該款去向。
楊彥明侵吞國家財產的手段很多。他還用公款成立了佳傑堂公司,然後又將營業部的2480萬元挪至佳傑堂公司,用於購買兩處房產,再把房產租賃給營業部使用,讓營業部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款1210萬。案發後,該房產已被凍結扣押。
『我要上訴,我沒有貪污。』聽到宣判後,楊彥明說,他先後兩次自殺,就是想用結束生命的代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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