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造全球最大中文知識門戶網站爲目標的“中國知網”,近日再次陷入電子文獻版權困局。11月下旬,河北省32名作者向石家莊市版權局投訴“中國知網”,稱該網站主辦方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和清華同方光盤股份有限公司未經32名作者允許,將他們的1276篇文章置於“中國知網”上供人有償下載,要求中國知網主辦方賠償損失122.75萬元。
此次提起行政投訴的河北省32位作者主要來自研究機構、雜誌社、行政機關等單位,首次出現來自報社的記者。
中國知識資源總庫與中國知網
中國知網隸屬於清華同方知網技術產業集團,該集團由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和清華同方光盤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機構組成,員工1100人。經過近10年的發展,該集團已擁有全球最大的中國文獻數據庫,即中國知識資源總庫。截至目前中國知識資源總庫已擁有國內7200多種期刊,1000種報紙、300多家博士培養單位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數百家出版社已出版圖書、全國各學會重要會議論文等數據文獻。
據業內人士稱,中國知網實質上是一家內容供應商,主要通過對收錄的文獻數據進行二次彙編、重新分類,向高校、企業、機關等機構及個人有償供應。創業初期該集團以銷售光盤版中國知識資源總庫爲主。2002年,清華同方知網集團把中國知識資源總庫搬上互聯網,即中國知網。據悉,數據庫內所有信息爲有償下載,每頁收費0.5元。據該網站主辦方人士稱,中國知網已經成爲該集團主要贏利點,2004年期刊文獻數據庫的發行收入總額已經超過1億元。
記者瞭解到,在中國知識資源總庫6大源數據庫中,《中國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最規範,中國知網主辦方與每一位博碩士簽訂版權使用協議,《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次之,中國知網主辦方與期刊社簽訂合作協議,支付版稅。《中國重要報紙全文數據庫》目前還是空白。據悉,該數據庫已收錄1000種重要報紙5年來500萬篇文獻,但是直到目前,中國知網主辦方尚未與國內任何一家報社簽訂文獻版權使用協議。這意味着,中國知網目前免費使用國內重要報紙5年來的文獻。據中國知網稱,報紙文獻比期刊文獻版權使用更復雜,主辦方正在與一些報社洽談,力爭達成合作協議。
誰來保護電子數據文獻著作權人的利益
據業內人士稱,由於國內還沒有對電子數據文獻版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電子數據文獻版權使用上一直是法律空白,因此帶來多起著作權糾紛。
據中國知網法律顧問、北京市博祥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毓霞稱,中國知識資源總庫涉及到的數據文獻作者已超過1500萬人。由於數據庫是即時更新的,與所有作者簽訂版權使用協議有一定難度。以期刊爲例,期刊的版權分兩部分,一是著作權人對作品的版權,二是期刊社彙編該作品的版權,鑑於期刊涉及作者衆多,中國知網一般採取和期刊社簽訂合作協議,按每年銷售額向期刊社支付版稅,其中作者版稅(稿費)由期刊社代收。
張毓霞說,2004年,中國知網向期刊社支付版稅1278萬元。截至目前,清華同方知網集團已累計向期刊社支付版稅4800萬元。
據業內人士稱,正是由於電子數據文獻經營商沒有直接與作者簽訂版權協議,導致一些作者沒有拿到應得的稿費。此次河北32位作者投訴中國知網正是如此。
據32位作者代理人、河北來儀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倍戰稱,從今年7月至今,32位作者及代理人陸續發現,他們共有1276篇、2455千字的文章被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和清華同方光盤股份有限公司放置於其主辦的“中國知網”網站上供人有償下載,對此,原告採用將文件下載、攝像、公證等手段進行了證據保全。
電子數據文獻的版稅該怎麼付
河北32位作者認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已明確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絡進行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範圍的,應當認定爲侵權。”中國知網主辦單位將作者文章放置於互聯網上供人下載,並不屬於上述規定中的“轉載、摘編”行爲,也沒有按有關規定向作者支付報酬,因此其行爲已經構成了侵權。
行政投訴書稱,根據國家版權局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相關規定,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標準爲每千字30~100元;國家版權局辦公室《對〈關於如何確定攝影等美術作品侵權賠償額的請示〉答覆的函》中規定,侵權賠償額可按國家頒佈的稿酬標準的2~5倍計算。這兩個規定出臺時間較早,標準偏低,因此現在主張侵權賠償應當按照最高額計算。依據上述兩個規定,按照千字稿酬100元、5倍的賠償額計算,被投訴人共應賠償投訴人122.75萬元。
中國知網法律顧問張毓霞律師稱,中國知網主辦方之一中國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具有轉載、摘編數據文獻的資格,所以中國知網使用電子數據文獻夠不成侵權,也談不上賠償。張律師稱,依據1999年年底國家版權局發佈的《製作數字化製品著作權使用費標準(試行)》,文字作品千字3~30元,數字化製品的版權在5%~12%之間。而中國知網向簽約期刊社支付的版稅是11%,對於沒有收到期刊社稿費的作者,中國知網可以按規定向作者補償一定稿費。
此間人士認爲,電子版是網絡由於其開放性、低成本和傳播的快捷性,對傳統的著作權保護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河北省32位作者行政投訴“中國知網”意義深遠,鑑於越來越多的電子數據文獻版權之爭,呼籲人大與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制定相應法律法規,保護著作人的電子版權。
據悉,中國知網主辦方已經向石家莊市版權局致函,迴應河北32位作者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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